本溪满族自治县司法局购买社区矫正服务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2026-10-13
辽宁/本溪 招标采购
本溪满族自治县司法局购买社区矫正服务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辽宁/本溪-2026-10-13 00:00:00
本溪满族自治县司法局购买社区矫正服务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撰写单位: 本溪满族自治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 **********

本溪满族自治县司法局购买社区矫正服务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本溪满族自治县司法局购买社区矫正服务项目,面向市场主体开展需求调查,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积极参与,具体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 本溪满族自治县司法局购买社区矫正服务

*.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

*.项目内容:

购买服务对象及人数根据采购方要求,以采购的方式,中标单位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及受委托的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管理、教育和帮扶。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一)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及受委托的司法所开展调查评估,对调查评估意见以及调查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应当保密,不得泄露。

(二)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及受委托的司法所接收社区矫正对象,建立社区矫正工作档案,组织入矫、解矫宣告,确定矫正小组,与矫正小组成员签订责任书,指导矫正小组开展工作。

(三)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及受委托的司法所落实矫正方案,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现实表现及考核奖惩等情况,适时调整矫正方案。

(四)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及受委托的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期间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履行判决、裁定、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等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遵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关于报告、会客、外出、迁居、禁止令执行、保外就医等规定进行监督管理。

(五)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及受委托的司法所落实分类分级查访要求:对重点社区矫正对象、新入矫不满*个月的社区矫正对象每月实地查访覆盖率达到***%;对其余普通社区矫正对象每月实地查访覆盖比例不低于**%,通过实地查访全面了解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活动情况和行为表现,形成完整的查访记录台账提交司法所存档。

(六)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及受委托的司法所对失去联系的社区矫正对象立即组织查找,发现社区矫正对象非正常死亡、涉嫌实施犯罪、参与群体性事件、引发舆论事件等及时报告委托单位,并立即与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妥善处置。

(七)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及受委托的司法所按照因人施教原则,有针对性地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法治、道德、心理健康等教育。

(八)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及受委托的司法所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个人特长、劳动能力、健康状况等情况,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与公益活动,修复社会关系,培养社会责任感。

(九)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及受委托的司法所依法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有需要的社区矫正对象提供临时救助、职业技术培训、就业指导,落实社会保障,协助解决就业、法律援助等困难。

(十)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及受委托的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认罪悔罪、遵守有关规定、服从监督管理、接受教育等情况进行定期考核。

(十一)每月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十二)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及受委托的司法所对特殊矫正对象进行精准化帮教。

(十三)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及受委托的司法所办理其他依法依规可以委托的社区矫正工作事项。

二、需求调查要求

对项目的采购需求调查提出方案建议等。

三、其它补充事宜

*.需求调查征集期限:****年**月**日至****年**月** 日。

*.征集反馈方式:

供应商于需求调查征集期限内需对项目的采购需求提出方案建议,供应商按照附件要求仔细填写《采购项目意见反馈表》,加盖公章后,扫描成电子文档,发送至*********@***.***

*.公告媒介:

本次项目需求调查公告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相关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四、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本溪满族自治县司法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杨乐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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