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江新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2026-2029年古树名木及古树名木后备资源复壮、巡查、保护服务采购采购需求公开
2026-10-13
湖南/长沙 招标采购
湖南湘江新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2026-2029年古树名木及古树名木后备资源复壮、巡查、保护服务采购采购需求公开
湖南/长沙-2026-10-13 00:00:00
湖南湘江新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年古树名木及古树名木后备资源复壮、巡查、保护服务采购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为全力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号《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加强区域内古树名木保护和管理,推进绿色新区和生态文明建设,对辖区内衰弱、伤残、濒危及存在安全隐患古树名木进行抢救、修复、排危、优化生境及复壮保护。



二、相关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


服务区域

服务内容

湖南湘江新区内有古树名木的景区、街道、镇。

利用三年时间分别对存在问题的古树名木采取修枝整形、根系修复、支撑加固、防腐处理等技术手段进行抢救、修复、排危、优化生境、复壮保护。以下是古树名木存在问题的具体区域和数量(此数量只是依据,需结合具体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麓山风景名胜区内***株、桔子洲景区**株、湖南大学校园内**株、湖南师范大学校园内**株、桔子洲街道区域内(包括岳南路小学和原枫林宾馆)**株、岳麓街道区域(包括中南大学、原长沙矿冶研究院等单位)**株、市政府大院内**株及望月湖街道(包括麓山国际实验学校)*株、莲花镇**株、观沙岭街道*株、麓谷街道*株、消防总队大院内*株、望岳街道(宝宁寺和湘麓山庄)*株、咸嘉湖街道(师大医学部)*株、雨敞坪镇**株、含浦街道*株、坪塘街道**株、银盆岭街道*株、湘江新区二办*株、市林业局机关大院内*株、西湖街道(包括省委党校)**株、湖南工商大学*株、学士街道*株、白箬铺镇和黄金园街道及金山桥街道共**株。

结合实际情况,辖区内每年预估增加**%古树数量,列入古树抢救、修复、排危、生境优化、复壮保护范围内。

说明:服务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第一年**万,第二年、第三年以当年财政预算值为上限)合同一年一签,如财政预算取消,合同自动终止。(★)

*.服务期内的古树名木中如有需紧急复壮保护和维护的(古树抢救、排危及居民投诉等),中标人须在一小时内作出响应,因中标人未能按时响应导致采购人发生损失的,采购人有权从中标人结算金额中扣除相应金额作为损失的补偿。(★)

*.古树名木抢救、修复、排危、优化生境、复壮费用的收取:按湖南省建设厅最新关于颁发《湖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湖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标准》(****年)、《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年)、《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年)、《湖南省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工程消耗量标准》(****年)、《湖南省修缮工程消耗量标准》(****)配套文件、湘建价最新关于印发《关于增值税条件下计费程序和计费标准的规定》及《关于增值税条件下材料价格发布与使用的规定》的通知、湘建价最新关于印发《关于调整补充增值税条件下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湘建价最新《关于取消建筑行业劳保基金与增加社会保险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建价最新关于调整建设工程销项税额税率和材料综合税率计费标准的通知结合承包人投标优惠率进行确定。结合人工工资按最新文件执行;材料价格按同期《长沙建设造价》材料价或市场调查价执行。经采购人及区财评中心或内审部门审定后的结算金额为中标企业的最终结算金额。如合同期间,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新的定额标准、人工工资或取费文件颁布,则采购人同意按新的定额标准、人工工资或取费文件等与投标人进行结算,投标人承诺按不低于本合同的优惠率收取维护服务费用。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时间:合同约定生效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如财政预算取消,合同自动终止)。

    *.服务地点:湖南湘江新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工作内容及基本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约定生效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如财政预算取消,合同自动终止)。

*.服务地点:湖南湘江新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指定地点。

*.服务方式:中标人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质量标准:按照《湖南省古树名木养护技术规范》和《湖南省古树名木抢救复壮技术标准》和省市其他相关文件执行。因中标人原因致使服务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中标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中标人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中标人应自行承担项目服务过程中安全生产责任,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中标人负责对本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等必要物资的保管和维护,采购人不对中标人的设备、临时设施和材料的损失或损坏承担任何责任。

*.采购人不提供古树名木复壮保护服务人员食宿。中标人应按照有关部门规定妥善解决好服务人员住宿、餐饮等问题,并承担相关费用。

*.古树名木复壮保护服务施工时,所用材料、技术手段符合环保要求,不得侵蚀、侵害古树及其生长环境。

**.采购人对古树名木存在问题需要进行处理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中标人接到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提出解决方案和初步预算报采购人审定。中标人的古树名木保护技术服务工作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审定的方案进行。按照《湖南省濒危衰弱古树名木抢救复壮指导意见》,对濒危、衰弱、存在安全隐患的古树名木进行抢救、修复、排危、优化生境和复壮保护服务时,中标人应按照“一树一档”的原则,建立纸质、电子两套相同的技术档案。现场施工时,需安排有古树名木抢救复壮经验的专家进行现场指导,由有古树名木抢救复壮经验的施工员工严格按一树一策方案进行施工。

**.经抢救修复、排危、优化生境和复壮保护的古树名木原则上保质期为一年,如质量出现问题,且在保质期范围内的,中标人负责维护。因中标人原因没有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抢救不及时或施工工序不到位导致古树名木濒危或死亡的,采购人需进行调查处理。

**.为确保资金运用与管理实效,中标人应及时把每批次抢救、修复、排危、优化生境、复壮保护竣工后资料及结算资料报送采购人审核,并把上述资料送至采购人指定的其他评审单位,进行结算评定。

*.*人员配置要求:

*.服务期限内,中标人应承担提供服务人员的社保、医疗、安全等全部责任。中标人应当委派一名熟悉情况的固定项目负责人,负责对接本项目的具体事宜。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年以上园林绿化和古树保护相关工作经验,如更换项目负责人须提前书面征得采购人同意。(提供项目负责人具有*年以上相关经验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具有古树名木复壮经验的相关技术人员。要求配备其他服务人员不少于*人,其中安全员*人、质量员*人、材料员(取样员)*人、施工员*人。

*.*考核

采购人根据考核办法及要求不定期对中标人提供的服务进行考核,满分***分,详见《湖南湘江新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古树名木复壮保护考核评分标准》。考核结果运用具体如下:

*.每批次考核得分**分(含)以上的,按照区财评中心或内审部门审定金额全额拨付。

*.每批次考核得分**分(含)***分(含)的,在区财评中心或内审部门审定金额后按每分****元扣除,例如某批次考核得分为**.*分时,当月在区财评中心或内审部门审定金额中扣除****元×(*****.*)=*****元,扣完为止。

*.每年度考核成绩累计两个批次低于**分(不含)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根据造成损害的情况和合同要求从未付款项中扣除。



六、验收标准:

*.中标人需在验收前提交验收批次的古树名木抢救、修复、排危、优化生境、复壮保护服务施工照片及相关资料,及时邀请采购人进行竣工验收,项目验收按照国家或政府以及采购人内部验收相关规定执行。

*.验收不合格的,由中标人免费无条件返工直至验收合格,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发生连续两次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相关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一、违约责任

*.*因中标人单方面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合同约定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因不可抗力、单位改制、体制经费调整等原因,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采购人须提前**天书面通知中标人,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终止合同。

二、其他要求及说明

*.*本项目成交金额不能作为总价包干依据,最终结算价以财政预决算财评中心或内审部门出具的结算报告为准。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查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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