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辽阳-2026-10-13 00:00:00
灯塔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金盾畅安行动”项目[变更公告]
灯塔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金盾畅安行动”项目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灯塔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金盾畅安行动”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灯塔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金盾畅安行动” 项目,原定开标时间为**** 年 ** 月 ** 日 **:**(北京时间)。本项目收到潜在投标人针对招标文件提出的书面异议,为保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合规开展,妥善核查异议相关事项,现暂停本项目开标及后续采购活动。本项目恢复开标时间及后续相关事宜,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介另行发布公告,请各潜在投标人持续关注相关网站公告。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开标形式,具体参与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报价解密:供应商可自行在单位进行电子解密或供应商授权代表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现场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不提供任何设备进行电子解密,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结束报价认定,超过规定时间仍未完成报价解密的视为未提交报价,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因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请各投标供应商随时关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关于本项目的更新动态,如果有更正公告请及时知悉。如项目有更正,投标供应商未能及时知晓更正信息导致投标出现问题的,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在上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时一定要注意检查电子文件的清晰度确保能够清晰可辨,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清晰度过低无法识别可能会导致投标(响应)无效,产生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灯塔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灯塔市兆麟东路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阳鑫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万隆花园**区*号楼网点****号(东兴路圣华园北侧网点)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女士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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