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象山区滨江路1号办公楼一、二层部分房屋(面积446.82㎡)整体招租项目交易公告 (国资监测编号GR2026GX2001651)
2026-10-13
广西/桂林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桂林市象山区滨江路1号办公楼一、二层部分房屋(面积446.82㎡)整体招租项目交易公告 (国资监测编号GR2026GX2001651)
广西/桂林-2026-10-13 00:00:00
桂林市象山区滨江路*号办公楼一、二层部分房屋(面积***.**㎡)整体招租项目交易公告 (国资监测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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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象山区滨江路*号办公楼一、二层部分房屋(面积***.**㎡)整体招租项目交易公告 (国资监测编号***************)
交易机构:北部湾产权交易所集团
项目名称 桂林市象山区滨江路*号办公楼一、二层部分房屋(面积***.**㎡)整体招租项目 项目编号 **************
挂牌起始日期 ********** 挂牌截止日期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终止挂牌。
标的概况
标的简介 标的位于象山区滨江路*号办公楼一、二层部分房屋,租赁面积***.**㎡,其中一层面积***.**㎡,二层面积***.**㎡。
标的名称 桂林市象山区滨江路*号办公楼一、二层部分房屋(面积***.**㎡)整体招租项目 挂牌价 *****元/***.**平方米/月
交易保证金 *****元 租赁面积 /
租赁期限 / 自由竞价时间 ********** **:**:** 到 ********** **:**:**
租金递增方式 竞价阶梯(元/***.**平方米/月/次) ***
履约保证金 不涉及
标的状态 / 是否存在原承租方优先承租权 /
标的用途 /
备注 /
标的详情见公告附件列表
特别告知
                    *.风险提示。交易所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公告披露的信息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参与交易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通过实地踏勘、向相关部门及出租方咨询、到交易所查阅项目资料(产权证、原租赁合同等)等方式对标的进行全面尽调,详细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市场等各项因素,以充分了解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承租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完全知悉本公告及相关文件的全部内容并接受约束,愿意承担一切交易风险。参与交易报名或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不了解交易规则或法律法规等为由拒绝履行应价、签约、交割、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等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或恶意磋商,交易所、出租方有权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经过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追究缔约过失或违约责任,并另行处置标的。
*.标的需要说明的特殊事项:标的无产权证,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因标的无产权等产生的相关风险,不得追究出租方、交易所的责任。
*.标的按现状招租和交付,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出租标的、向出租方咨询,以充分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完成踏勘后再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凡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均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接受出租标的范围、面积、瑕疵等现状。
*.同等条件下,标的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原承租方行使优先承租权的,须按照交易所交易规则进场交易。原承租方应在公告期间向交易所提出受让申请,提交受让申请资料,并按照公告要求交纳保证金,项目将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行权方式如下:(*)原承租方与其他意向承租方同时参与网络竞价;(*)原承租方在网络竞价的自由竞价期间和限时竞价期间均可行权;(*)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当其他意向承租方报出当前最高有效报价时,原承租方可以优先权追加相同报价,如其他意向承租方无更高报价时,原承租方为最终承租方;如其他意向承租方继续报价,而原承租方在竞价期内未应价的,则该最高报价的意向承租方为最终承租方。
*.本公告关于标的面积的描述仅供参考,如有出入以标的现状为准,不因披露面积与实际不符而调整成交价格。

                
交易条件 租金支付方式
*.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缴齐首期租金(【*】个月租金)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捌万元整)。
*.后续租金:以【*】个月为一个支付期,在每个支付期最后【*】日内支付下一周期的租金。
出租方指定的收款账户:
户名:桂林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账号:*******************     
开户行:工行桂林市阳桥支行    
承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成交签约。
成交的意向承租方(以下统称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持报名时上传材料的纸质文件(详见本公告“报名手续的会员注册、报名”)到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签署《成交确认书》前,交易所将对承租方提交纸质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如发现承租方不符合本项目“承租方资格条件”的,将不予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取消其最终承租资格。
(*)承租方应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签约地点:桂林市滨江路*号                                               
*.承租方不享有免租装修期。
*.交易税、费承担。本次出租成交价为含税价格,交易过程中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纳税义务人承担,具体税费金额以税务部门规定为准。
*.标的交付:标的目前处于非闲置状态,由【 原租户】继续使用,标的清退腾空工作由出租方负责,清退完毕后【**】个工作日内交付标的,承租人同意承担标的交付时间不确定的风险及自愿承担因此产生的各项成本。
*.承租期间如承租方未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出租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标的交割
*.交割时限: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到账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完成。
*.交割条件:承租方凭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两笔款项的银行转账回执单与出租方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手续。
交易指南 竞价须知
竞租人请务必遵照交易所《北部湾产权交易所资产租赁交易规则》《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客户交易保证金管理办法》等交易规则要求(交易规则查询方式:*****://***.*****.***/*******/****),充分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竞价须知内容,违反平台规定,竞租人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意向竞租人审慎阅读,确保有效参与竞价活动。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竞租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现场展示
*.展示时间:挂牌公告期间内的工作时间
*.展示地点:桂林市象山区滨江路*号办公楼一、二层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需提前预约):陈女士 ***********
(注意事项:*.意向承租方勘验现场时应严格遵守出租方的管理规定,听从出租方的安排,否则将不允许参与报名。*.若本项目挂牌延期,需意向承租方自行与踏勘联系人沟通后另行约定具体踏勘时间)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 至 ********** **:**
报名手续
*.报名手续
报名流程:会员注册、报名—报名资格审核—交纳保证金—参与报价。
(*)会员注册、报名
意向承租方需在报名截止日**:**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上传报名材料。报名前应仔细阅读《网络竞价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
需上传的报名材料包括:
①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
③原租赁合同(原租户务必上传,否则系统无法设置优先承租权,如原租赁合同丢失,请及时根据本公告标的咨询联系方式沟通处理)。
(备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报名资格审核。交易所对意向承租方上传的报名材料予以审核后,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短信等方式反馈。报名材料需要更正的,意向受让方最迟应在自由竞价结束前*小时前完成报名材料的补充、修正手续,报名时间截止后仅给予*次补正机会,逾期未完成补充修正手续或补充修正后仍不符合承租资格条件的,均按资格审核不通过处理,不再接收补正申请。
(*)交纳保证金。意向承租方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后即可交纳保证金。在报名截止日**:**前按照系统发送的短信提示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意向承租方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意向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注意事项:①意向承租方交纳保证金须以本公司/本单位/本人的银行账户交纳,如未按上述要求转款造成保证金交纳不成功、丧失报名资格的,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②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承租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自行承担因此造成款项交纳不成功的后果。)
(*)参与报价。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且交易保证金足额到账后,交易系统以短信形式通知,意向承租方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登录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最高有效报价者为承租方。
*.注意事项
(*)竞租人须妥善保管本人的账户及密码,任何以注册账户登录和参与竞租的操作,均视为本人的行为,因竞租人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租人负责,交易所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办理成交相关的各项手续的主体应当与竞租人在交易系统注册、报名的竞租主体为同一人。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交易保证金(意向保证金):详见标的清单,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重要提示:基于交易所披露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原则,请意向方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提前对交易标的进行现场踏勘、尽调,充分了解标的状况,避免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发现标的不符合预期存在被扣除交易保证金的风险。)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承租方违约或恶意磋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应交纳的竞价服务费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受让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交易所扣除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报名受让同一标的的所有意向承租方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
(*)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竞价成交后被发现不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
(*)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未按时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的(本款“未按时”均指超过约定时间*天);
(*)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竞价成交,成交人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应付给交易所的竞价服务费后,剩余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所收到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如有)转账凭证后*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径退回。
*.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多次报价(加价) 竞价阶梯(元/***.**平方米/月/次) ***
自由竞价时间 开始时间同挂牌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摘牌后第/个工作日的 延时竞价周期(秒) ***
服务费
                        本项目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报名时须阅读并同意的受让申请与承诺,竞价服务费由交易所于竞价结束后从承租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个工作日将差额部分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联系方式 标的咨询
                    秦经理  ***********(交易所)
陈女士 ***********(出租方)

                
报名咨询
                    罗经理 ************
                
咨询时间
                    工作日内上午*:*****:**  下午**:*****:**
                
联系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号(广西国资交易中心)
                
其他
                    监督电话:************
                
特别声明
                    关于意向承租方/竞价承租方的违约情形以及违约责任等与竞租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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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附件
材料名称 下载
标的照片
意向承租方授权委托书
意向方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材料名称 参考模板下载
①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 (备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
②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 /
③原租赁合同(原租户务必上传,否则系统无法设置优先承租权,如原租赁合同丢失,请及时根据本公告标的咨询联系方式沟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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