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6-10-13 00:00:00
长丰县双墩镇城市更新项目****年双墩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招标文件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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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县双墩镇城市更新项目****年双墩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招标文件答疑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问*:项目经理要求: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这一条项目经理有在建但是保证中标后可以能够从该项目撤离,需要提供什么保证或者证明文件吗,具体有什么格式要求?
答*: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经理承诺”。
问*:我司作为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在仔细研读招标文件后,对详细评审部分“项目经理荣誉*个”的条款提出异议,理由如下:*.本项目资格审查已要求提供*个项目经理业绩,详细评审部分又要求提供*个与资格审查不重复的项目经理业绩,叠加项目经理个人奖项要求,对单个项目经理的资质条件设置过于苛刻,对项目经理要求过高,超出项目正常履约的合理必要范围,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规定。*.项目经理个人奖项仅代表个人过往的单项荣誉,与本项目整体实施的技术保障、团队支撑、企业管理体系关联性较弱,无法直接体现投标人承接本项目的综合实力。*.建议将该评分项“项目经理荣誉*个”调整为“企业荣誉*个”,以企业过往同类项目获得的官方奖项作为评审依据,既匹配项目实际履约需求,又能保障更多具备相应能力的投标人公平参与竞争,维护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性。盼复。
答*:招标文件未违反相关规定,不予修改。
问*: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年*月*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均可)。请问:某某某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程业绩予不予以认可?
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后予以认可。
问*:根据招标文件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年*月*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岗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均可),每提供一例业绩的,得*分,本项最高得*分。请问我单位提供的项目经理业绩为建筑工程装饰装修项目或装修改造项目业绩是否认可?
答*:本工程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提供单独发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与本次招标项目不符,故不予认可。如提供的施工业绩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材料予以认可。
问*:根据招标文件自****年*月*日以来(以颁奖文件落款时间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在该获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岗位)承建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学)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地市级及以上的每提供一个奖项得*分,本项最高得*分。请问我公司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在该获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岗位)承建的装饰项目获得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颁发的中国装饰奖是否认可?
答*:不予认可。
问*:根据招标文件详细评审*项目经理奖项荣誉*自****年*月*日以来(以颁奖文件落款时间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在该获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岗位)承建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学)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地市级及以上的,每提供一个奖项得*分,本项最高得*分。根据评审要求,项目经理只需要提供****年之后的市级及以上的优质工程奖项,并未特指如合肥市“琥珀杯”,安徽省“黄山杯”等等。请问:我单位项目经理承建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获得“****市****年度(第一批)建筑结构优质工程”,该奖项颁奖单位为**市建设工程管理处(行政主管部门下属机构)发文表彰,属于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奖项,是否认可?
答*:不予认可。
问*:我单位作为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已获取《长丰县双墩镇城市更新项目****年双墩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编号:**************)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现就招标公告中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条款,依法提出异议:异议请求:请招标人对本项目要求项目经理必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资格条件予以书面说明;申请将本项目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变更为二级注册建造师(同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请招标人发布澄清公告,调整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对应资格条款。事实依据:本项目对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本项目属于中小型工程,依法仅需二级注册建造师即可承担本项目项目经理岗位;本项目不属于必须由一级注册建造师担任项目经理的大型工程项目范围。招标公告设置“必须一级建造师”的要求,超出本项目工程实际需要,属于设置过高资格条件,与项目特点、合同履行不相匹配,人为缩小潜在投标人范围,限制、排斥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违背公平竞争原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属于不合理条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招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提出与招标工程实际要求不符的过高的资质等级要求和其他要求。《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建市〔****〕***号):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请贵单位收到本异议函后,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答*:本项目改造建筑面积超******平方米且预算金额超****万元,项目经理设置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等相关规定。
问*:本项目项目经理要求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本项目合同估算价 ****.******万元,属于房屋建筑工程,依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建筑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额****万~*亿元,二级建造师即可承接。本项目金额未突破二级建造师执业上限,不需要强制一级建造师,该规模房屋建筑项目二级建造师即可执业。项目主要内容为住宅改造、道路、景观,最高建筑**层,不属于高难度超高层复杂建筑。招标文件要求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是否属于设置过高资质门槛、限制潜在投标人?能否将项目经理资格修改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请予以答复。
答*:本项目改造建筑面积超******平方米且预算金额超****万元,项目经理设置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等相关规定。
其他内容不变,本文件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与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招 标 人:长丰县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淮南北路与魏武路交叉口南***米
联 系 人:武光金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北城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楼
项目负责人:方飞
联系电话:*************、*************
长丰县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合肥北城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