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长春分局第二季度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2026-10-12
吉林/长春 中标结果
吉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长春分局第二季度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吉林/长春-2026-10-12 00:00:00
吉林/长春-2026-10-12 00:00:00
一、合同编号:***************************号
二、合同名称:长春分局第二季度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吉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吉林省安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平安街*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 * | 轿车及大型车辆汽车 维修保养 | *(次) | ¥**,***.** | ¥**,***.** | (*)技术规格:维修所用材料使用汽车生产厂家全新标准合格配件,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要求,优先原厂件,副厂件需采购方书面批准;保证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质量应按照不低于法律法规、行业规范中有关标准执行;维修按派修单执行,新增项目或换配件需采购方批准,旧件需回收,做到货真价实、透明修车,;采购方车辆发生故障,第一时间根据故障情况,及时派人进行现场救援或维修;有完善的售后跟踪服务;(*)验收:维修项目与派修单一致;更换配件有出厂合格证;车辆动力、制动等性能达标;配件更换需要有更换记录、视频,查看旧件。 |
合同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壹万捌仟捌佰贰拾伍元整
履约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履约地点: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号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年**月**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吉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年**月**日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