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2026-10-12 00:00:0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空调采购安装及维修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二次招标公告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委托,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空调采购安装及维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 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空调采购安装及维修项目
- 招标单位: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 建设地点:沈阳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资金来源:自筹
- 投资估算:***万元
- 服务期限:*年,采用一年一签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 招标范围:本项目服务覆盖本单位所有办公区域、公共服务区、功能用房等全域空调设备,涵盖各类壁挂式、柜式、吸顶式、风管式、多联机中央空调等全品类空调设备。服务内容包含:(*)全新空调设备采购供货及安装调试;(*)旧空调拆机、移位、搬迁;(*)故障应急维修(含*×**小时报修响应);(*)常态化巡检保养(季度巡检、年度清洗);(*)配件更换;(*)废旧空调回收处置
- 质量标准:合格
-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元整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开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或特殊普通合伙单位等;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投标人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年;
(*)投标人企业社保直接缴纳人数不少于*人,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期限不得少于*年(计算该期限时,自潜在供应商提交参与供应商评估申请之日起,向前连续追溯满*年);
(*)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万元;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能够直接和招标人签署项目合同(提供承诺函);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潜在供应商应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供应商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
(**)供应商在销售非其自身生产的产品或服务时,需提供生产厂商出具的代理资质证明文件(工程类项目物料除外);
(**)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未被列入我行“供应商黑灰名单”;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未被列入“工商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未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行业黑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潜在供应商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等关联关系;
(**)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商出具的代理资质证明文件;
(**)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招标人财务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报名及截止时间:****年**月**日******年**月**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要求:
投标单位现场领取(地址: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办公楼***房间)
招标文件售价***元,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年**月*日**:**时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号
联系人:樊经理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号***房间
联系人:王本镕、宋楚漾
电 话:************
邮 箱:***********@***.***(电话无人接听时请发邮件)
如何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