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柱县城新城区污水管网升级改造工程(一标段)第4次答疑澄清
2026-10-12
贵州/黔东南 变更澄清
天柱县城新城区污水管网升级改造工程(一标段)第4次答疑澄清
贵州/黔东南-2026-10-12 00:00:00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 天柱县城新城区污水管网升级改造工程(一标段)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变更为:

投标人提供的类似项目业绩指标数不少于拟招标项目的**%(含)为有效业绩,如拟招标项目建安投资估算或概算为*亿元,投标人提供类似项目合同价或结算价为*.*亿元的 ,视为有效业绩。

*.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其他主要人员:变更为:

提供施工员、质量员(质检员)、安全员现场最主要管理人员每项得*分;配备材料员、劳务员、资料员、造价工程师等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每项得*.*分,并有相应岗位证书或相关专业培训合格证书或注册证书,安全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类),以上人员均备齐且有相应证书的最多得*分,每缺一项或有人无证的少一个扣*.***分的对应分数,扣完为止;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变更为:

安全施工承诺:投标人承诺安全施工,做好现场的施工警示工作,出现事故,自行处理,费用自理得*分,提供承诺函为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承诺书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不承诺不得分)。

支付农民工工资承诺:投标人承诺在施工过程中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并承诺每发生一次农民工工资拖欠引起投诉等行为,需承担合同价*‰的处罚,并在合同中约定。提供承诺函的得*分,不承诺不得分。

企业业绩:投标人近五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在建或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的得*分,最多得*分。以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为准计分,未提供不得分。

其余内容不变。

天柱县水务局(贵州海柏纳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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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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