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6-10-12 00:00:00
合肥市蜀山区太湖西路五里华庭商业楼宇委托运营答疑澄清公告第*次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信息来源:安徽合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蜀山区太湖西路五里华庭商业楼宇委托运营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年**月**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蜀山区太湖西路五里华庭商业楼宇委托运营变更公告
项目编号:**************
现将合肥市蜀山区太湖西路五里华庭商业楼宇委托运营项目(编号:**************)变更公告如下: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技术部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资质”、“投标人荣誉”变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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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质 |
投标人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认监委”)认证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下列证书: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分;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分;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分; *.诚信管理体系认证的得*分; *.合规管理体系认证的得*分。 本项满分**分 注:*.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并提供证书在认监委官方平台查询截图,无法在认监委平台查询的,须提供发证机构官网证书查询截图。 *. 证书载明的持证主体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证书须处于有效期内。本项满分**分,实行分项计分,单项证书不满足要求的,该项不得分;其余符合要求的证书正常计分。 |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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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荣誉 |
自****年*月*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或投标人正在履约的商业项目(含商业综合楼、农贸市场、街区商业任一形态)运营管理业绩: *.获得过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荣誉、奖项或称号: 区县级,每个得*分; 地市级,每个得*分; 地市级以上,每个得*分; 本项可累积得分,满分*分,未提供不得分。 (*)同一项目获得同一荣誉、奖项或称号的不重复计分,仅按最高荣誉计分一次。 (*)投标人或投标人正在履约的商业综合楼、农贸市场、街区商业任一项目运营管理业绩获得荣誉、奖项或称号的,同一运营管理业绩获得多个荣誉的,不累计计分,未提供或者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奖项荣誉资料应符合下列要求,否则不予认可:奖项荣誉应提供颁奖单位的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或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行业协会颁发的不予以认可,上述提供的荣誉材料应能反映出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获得该荣誉对应业绩的名称,并提供对应的业绩合同,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此项须提供县(区)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先进单位荣誉之外的其他荣誉或奖项,不得与*、*项重复。 *.自****年*月*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县(区)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的,每提供*个得*分,最多得*分。 注: (*)同一项目获得同一荣誉、奖项或称号的不重复计分,仅按最高荣誉计分一次。 (*)投标人或投标人正在履约的商业综合楼、农贸市场、街区商业任一项目运营管理业绩获得荣誉、奖项或称号的,同一运营管理业绩获得多个荣誉的,不累计计分,未提供或者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奖项荣誉资料应符合下列要求,否则不予认可:奖项荣誉应提供颁奖单位的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或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行业协会颁发的不予以认可,上述提供的荣誉材料应能反映出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获得该荣誉对应业绩的名称,并提供对应的业绩合同,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获得县(区)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每提供*个得*分,最高得*分。 注: (*)同一项目获得同一荣誉、奖项或称号的不重复计分,仅按最高荣誉计分一次。 (*)投标人或投标人正在履约的商业综合楼、农贸市场、街区商业任一项目运营管理业绩获得荣誉、奖项或称号的,同一运营管理业绩获得多个荣誉的,不累计计分,未提供或者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奖项荣誉资料应符合下列要求,否则不予认可:奖项荣誉应提供颁奖单位的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或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行业协会颁发的不予以认可,上述提供的荣誉材料应能反映出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获得该荣誉对应业绩的名称,并提供对应的业绩合同,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本项满分**分。 |
****分 |
特此公告。
注:此公告视同原公告的组成部分,与原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号
项目联系人:叶工 电话:*************
****年**月**日
答疑发布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