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东西湖区财政局关于对柏景湾学校(筹备武汉临空港外国语学校(暂定名))AI智慧体育、心理咨询室器材采购项目(第二次)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10-12
湖北/武汉 质疑投诉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东西湖区财政局关于对柏景湾学校(筹备武汉临空港外国语学校(暂定名))AI智慧体育、心理咨询室器材采购项目(第二次)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湖北/武汉-2026-10-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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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西湖区财政局关于对柏景湾学校(筹备武汉临空港外国语学校(暂定名))**智慧体育、心理咨询室器材采购项目(第二次)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发布单位:东西湖区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柏景湾学校(筹备武汉临空港外国语学校(暂定名))**智慧体育、心理咨询室器材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武汉市长江新区锐码信息技术营业部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长江新区仓埠街范咀村金永昌***号
被投诉人:武汉市东西湖区柏景湾学校
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街道新桥五路祥生·柏景湾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
*.投诉人认为采购文件中要求“无感人脸识别数据驾驶舱功能,学生档案功能,云系统”不合规,对被投诉人在之前的质疑中关于此事项的答复不予认可,认为被投诉人未能对相关问题作出合理解释,属于形式化回复。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在质疑答复中提出的相关事实依据不予认可,认为被投诉人纳入调研的*家样本不具备代表性,无法客观反映市场真实供给情况。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投诉人的投诉事项*部分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二)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五、其他补充事宜
如投诉人不服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日内向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个月内向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东西湖区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