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度丁香湖保安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该项目采购文件作如下变更:采购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表条款*.*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中“项目预算金额: ***,***.**元 最高限价 ***,***.**元”现改为“项目预算金额: *******.**元 最高限价 *******.**元”。其他条款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按照辽宁省财政厅要求办理好**锁,在采购公告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完成采购文件下载。 详细内容见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自主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投标人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评审,电子评审有关事宜按《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及《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执行。投标人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加密备份投标文件,并保证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而未提交备份文件的,则需承担在发生必须启用备份文件评审时的相应责任风险;投标人未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可以采用*盘存储或电子邮件两种方式,*盘存储的密封备份文件递交至沈阳市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号甲于洪区三和大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加密版电子邮件备份文件发至邮箱************@***.***。加密邮件使用压缩包形式,以项目编号+供应商单位简称命名;密码自行保存,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分钟内)发送到上述邮箱内。 *.投标人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情形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项目采购过程中如发生变更、终止等情况,均会在网上发布相关信息公告,请供应商随时关注网上项目信息更新。如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网上信息更新内容,导致投标失败,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开标时间即为投标人开始解密时间,投标人可自备电子解密设备及**锁,也可以在投标人认可的其他地点进行解密,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分钟内(如遇系统故障或大型项目除外),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于洪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巢湖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沈阳市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女士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