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6-10-12 00:00:00
平滩河流域水系连通和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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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平滩河流域水系连通和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已由重庆市铜梁区发展改革委员会以铜发改投[****]**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铜梁区生态环境局,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重庆市铜梁区生态环境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建设地点:重庆市铜梁区小林镇、平滩镇、双山镇
*.*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完成生态修复总面积****公顷,水土流失治理面积***公顷、岸线修复长度**公里,河道修复长度**公里,湿地修复面积**公顷,林地提质改造面积***公顷,水系连通**处。
*.*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估算金额:***万元
*.* 招标范围::(*)设计工作部分:完成本项目方案设计(含汇报所需的***、方案文本等)、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的服务工作等与工程设计相关的所有工作(包含但不限于①施工图设计阶段提出施工控制的建议方案、二次深化设计等的所有内容,建设过程中变更所涉及的全部设计工作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②业主要求的与本工程相关的其他工作任务;③设计人员的驻场、差旅、住宿、通讯及会务等相关费用);
(*)勘察工作部分:完成本项目勘察服务:①按照现行工程勘察的技术标准与勘察规范等的要求,完成该项目建设区域范围内的工程勘察所涉及的全部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地质勘察的初勘和详勘(包括完成设计所需的地形图测量、地下管线测量等)、专项勘察、生态本底调查、测绘等,以及负责协助招标人完成项目相关审批手续办理等》;②按照相关主管部门对该项目的工程勘察成果资料所提出的审核意见与要求,修改并完善工程勘察成果资料,直至最终满足送审合格的要求;③根据该项目建设的需要,为后续工程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工作。
*.*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日历天(其中:勘察**日历天,设计**日历天,其中**日历天内提交初设文件)
*.* 标段划分:/
*.* 其他:/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勘察、设计、规划资源三类资质: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①和②资质:
①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测绘资质摄影测量与遥感和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内容。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必须由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含牵头单位)数量不得超过*家;
③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④共同投标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 招 标 人: | 重庆市铜梁区生态环境局 | 代理机构: | 重庆市铜梁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 地址: | 重庆市铜梁区巴川街道白龙大道***号 | 地址: | 重庆市铜梁区白龙大道 *** 号 |
| 邮编: | 邮编: | ||
| 项目负责人: | 胡老师 | 项目负责人: | 贾原 |
| 电话: | *********** | 电话: | *********** |
| 传真: | 传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
| 监督部门: | 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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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红线和项目情况.***
招标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