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海北-2026-10-12 00:00:00
海晏县乡镇特色产业发展支持项目(哈勒景乡饮用水产业提升项目)标段一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
公告(公示)发布时间:****年**月**日
一、公告内容:
结合项目采购合规要求及项目设备采购专项规范,对招标文件其余条款内容一并优化修正,具体修改明细如下: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增加内容】:增加设备履约验收与性能考核要求:本项目瓶装水生产线设备验收分四个阶段依次实施,前一阶段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展下一阶段验收:***工厂出厂验收、到货开箱验收、***现场安装调试验收、连续满负荷性能考核验收。
(*)***工厂出厂验收:中标人完成设备制造装配后,须提前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可组织验收工作组(含聘请具备相关专业资质第三方机构)赴生产厂家开展***出厂验收,对设备配置、设备全新性(核查是否存在翻新、二手拼装情况)、空机联动运行等内容进行核验;***验收合格签署***验收报告后方可安排设备发货;***验收不合格不得发货,由中标人完成整改后重新申请复验。
(*)到货开箱验收:设备运抵施工现场后,双方共同开展开箱验收,核对设备、备件、随货技术资料,检查设备有无运输损坏,形成开箱验收记录。
(*)***现场安装调试验收:设备安装、管路、电气施工完成后开展***安装调试验收,核查安装质量、单机及全线联动调试、***系统各项功能,***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性能考核阶段。
(*)连续满负荷性能考核验收:***验收通过后开展连续满负荷性能考核,考核周期为【□**小时√**小时】,考核期间生产线须稳定达到额定产能*****瓶/小时,系统运行正常、各项生产指标满足技术要求;考核合格,完成项目最终验收。如考核不达标,由中标人整改后重新组织考核。
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需要聘请具备食品饮料机械设备相关专业资质第三方机构参与上述各阶段验收工作,协助开展设备材质、配置、全新性、生产线性能指标核查检验并出具评估意见,验收最终结论由采购人确定,第三方验收相关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本项目所有供货设备及核心元器件必须为全新原厂产品,严禁翻新、返修、二手拼装设备,如验收查实设备存在翻新二手情况,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无条件退货更换全新设备并追究相应违约责任。
*.【第五章供货要求新增验收标准】:详见澄清文件。
*.【第六章第七条资格审查资料新增内容】:第七条资格审查资料中新增“***关联单位情况说明”;新增“***投标人基本情况其它材料”。(详见澄清文件)
*.【第六章新增企业信誉情况内容】:新增第六章企业信誉情况小项,主要内容有:*.投标人信誉声明;*.行贿犯罪行为声明函;*.失信惩戒信息声明函;*.“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重点监管对象声明函。(详见澄清文件)
*.【第六章新增其它资格审查材料内容】:新增第六章其它资格审查材料小项,主要内容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投标人身份承诺书;*.所投核心设备为原厂全新产品的承诺函;*.履约期限、质量目标承诺书;*.投标有效期承诺;*.安全承诺书;*.不拖欠劳动者工资承诺书。(详见澄清文件)
相关说明
本次澄清更正内容已经我方审核确认,本次所有澄清、更正内容,均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相关内容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本次澄清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请贵公司收到本函后严格按照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在指定平台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确保所有潜在投标人及时知悉、准确编制投标文件,保障招标工作公平、公正、有序开展。并将公告发布截图、公示链接回执反馈我单位归档备查。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海晏县发展和改革局
三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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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海晏县哈勒景蒙古族乡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端则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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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万达广场*****号楼**楼*****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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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先生 |
联系人:李光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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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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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电子信箱:********@***.***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海晏县哈勒景蒙古族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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