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2026-10-12 00:00:00
(****年第*****号)上海市浦东新区东靖路****弄**号****室不动产转让项目挂牌公告
(****年第*****号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靖路****弄**号****室不动产转让项目 交易机构:大连产权交易所
| 项目名称 | (****年第*****号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靖路****弄**号****室不动产转让项目 | ||
|---|---|---|---|
| 项目编号 | ************** | 监测编号 | *************** |
| 转让底价 | *,***,***.** 元 | ||
| 挂牌开始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 交易品类 | 资产转让 | 资产类别 | 房产 |
| 项目概述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靖路****弄**号****室不动产转让项目 | ||
| 现场展示相关情况 | *、现场踏勘时间: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内。 *、现场踏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女士,***********。 | ||
| 挂牌公告期 | **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地址 | 东靖路****弄**号****室 | 不动产权证号 | 沪(****)浦字不动产权第******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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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面积(*²) | **.** | 建筑结构 | ||
| 建成时间 | 已用年限 | |||
| 经度 | 纬度 | |||
| 其他信息录入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靖路****弄**号****室不动产,基本情况如下: 不动产权证号:沪(****)浦字不动产权第******号; 权利人: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 坐落:东靖路****弄**号****室; 建筑面积:**.**平方米 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土地权利性质:出让; 用途:土地用途:住宅、商业、体育等综合用地/房屋用途:居住;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期限:****年**月**日起****年**月**日止。 转让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正常使用或自然损耗不作为现状发生改变的情形),转让标的不可避免存在磨损、老化、破损等情况,转让方对房屋建筑质量(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主体及其建筑材料标准、房屋的沉降和渗漏、房屋配套设备设施的完好程度等)及其房屋内的所有物品、设备、设施不作任何保证,依法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以及维修保养义务,意向受让方应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内对转让标的进行一次性全面查验。如意向受让方未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内对转让标的进行查验,视为意向受让方已通过其他方式对转让标的已进行全面了解并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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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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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标的资产其他信息详见转让方置于大连产权交易所的备查文件,为方便意向受让方尽职调查,备查文件可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内前往大连产权交易所查阅(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打印、复印或者拍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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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公告截止日**:**前,同时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进行注册并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中进行报名和中拍平台网站(*****://******.******.***.**/)进行注册报名。 *、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公告截止日**:**前,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交纳方式为银行转账,以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是意向受让方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完成项目报名后,报名系统为意向受让方自动生成的《保证金交款通知书》中注明的账户,该账户为该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唯一指定结算账户(包括交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价款等相关款项),请意向受让方务必牢记。对于遗失、泄漏、忘记该结算账户或因报名时错误报名、在交款时错误录入结算账户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大连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款账户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 *、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支付方式及支付期限详见《大连产权交易所报名须知》,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本项目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转让方承担增值税及附加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截至过户当月月底)等国家规定应由转让方承担的税费;受让方承担契税、印花税等国家规定应由受让方承担的税费。交易双方应在办理房地产变更登记前共同向有关税务部门申报并将税费一次性缴齐。 *、本项目交易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金(如有)、土地收益金(如有)、房屋维修基金(如有)、图纸资料费(如有)、登记费、手续费等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项目公告披露的转让标的基本情况等主要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转让标的情况或转让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转让标的、拒付交易价款、拒付履约保证金、拒付交易服务费、拒付拍卖佣金等。 (*)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同意在拍卖成交后**个日历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若受让方逾期支付交易价款,每逾期*日应按逾期部分交易价款的*‰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资产交易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日的,视为受让方已构成根本性违约,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受让方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大连产权交易所在确认收到本项目全部款项(包括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以及拍卖人收到拍卖佣金)后的*个工作日内将受让方交纳的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结算账户。 (*)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交纳完全部款项(包括: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后**个日历日内,与转让方进行房屋、装饰、设备情况等的交接,受让方核查验收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均在《资产交接单》进行会签即视为交接完成,也视为房屋转移占有的标志。交易双方应明确房屋转移占有之日相关数据和状态,包括但不限于水表数、电表数、燃气数、采暖费、通信费、宽带费、电话线路费等,转移占有之日之前上述欠费由转让方承担,转移占有之日及之后所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资产交接完成后,转让方不再对房屋整体质量、房屋装饰以及附属设施的安全和完整程度负责。 (*)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交纳完全部款项(包括: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后**个日历日内,与转让方共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完毕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在权属变更登记办理过程中,若涉及另行签订《上海市二手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网签合同”)的,由受让方负责,网签合同签订前文本内容须经转让方审核通过。 (*)承诺所提交的受让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意向受让方承诺已经对上述情况在本项目挂牌公告期内做好了充分的尽职调查,自愿接受房地产的全部现状,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在后续在办理权属变更过程中能够按照转让方要求将两套房地产权属全部变更至受让方名下。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意向受让方承诺其主体身份及个人资产情况符合房地产所在地关于购房资格的规定,如不符合则意向受让方构成单方违约,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万元(若交易保证金已转为交易价款,则在交易价款中扣除人民币***万元作为违约金)转让方不予退还,转让方保留进一步追索的权利,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追索权利所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律师费、责任保险费等)、风险和损失由意向受让方承担。 (*)承诺所提交的受让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承诺本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中石油系统或转让方资源库内未被列入违规企业名单(黑名单)。如情况与承诺不符,自愿承担一切后果,并认可全部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处罚。 (**)承诺符合国家和地方关于购房资格的规定,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内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购房资格进行核查,并在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具备购房资格,由此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愿意自行承担购房资格问题引发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风险。 *、本次转让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大连产权交易所对转让标的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为使意向受让方充分了解转让标的情况,请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登记前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 *、本项目信息公告期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此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公告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信息公告之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拒付交易服务费、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逾期递交变更登记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按照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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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咨询联系人 | 付先生 | 项目咨询电话 | *********** |
| 交易条件 | |||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合格意向方 采用的交易方式 |
拍卖 | ||
| 交易方式说明 |
*、信息公告期满,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须参加网络拍卖并完成应价(应价不得低于转让底价),由大连产权交易所组织交易双方按意向受让方网络拍卖应价结果直接签约。
*、信息公告期满,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拍卖(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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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向方审核级别 | 需要交易机构审核 |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是 | ||
| 优先受让权情况 | 不涉及 |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
| 交易保证金金额 | *,***,***.**元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公告期内交纳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 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 |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①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网络拍卖程序的;③在网络拍卖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意向受让方不应价或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⑤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一次性交纳相关款项的(包括但不限于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以及拍卖佣金等);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 ||
| 交易保证金处置方式 |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按照约定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以及拍卖佣金后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事项的)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大连产权交易所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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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交价款支付要求 | |||
|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 成交价款支付要求 | 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 | ||
| 履约保证金 | |||
| 履约保证金金额 | 不涉及 | ||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所在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
| 转让方类型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
| 是否国有 | 是 | 是否联合转让 | 否 |
| 注册地(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西环北路****号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公司(企业) |
| 注册资本 | *,***,***,***.**元 | 法定代表人 | 赵振学 |
| 所属行业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道路运输业 | 金融分类 |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类型 | ||
| 项目报名 | 王先生 | 报名电话 | ************* |
|---|---|---|---|
| 报名** | 网上报名地址 | ***.****.** | |
| 现场报名地址 | 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窗口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