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安市飞桥至各石桥电力设施建设项目答疑纪要[第(2)次]
2026-10-12
福建/三明 变更澄清
【永安市-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安市飞桥至各石桥电力设施建设项目答疑纪要[第(2)次]
福建/三明-2026-10-12 00:00:00

永安市飞桥至各石桥电力设施建设项目

澄清公告(一)

各潜在投标人:

永安市飞桥至各石桥电力设施建设项目(招标编号:********************),现就该项目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如下:

一、原招标公告第 * 条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中 “*.*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银行电子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电子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电子保险形式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⑥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修改为:“*.*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银行电子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电子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电子保险形式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⑥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⑦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印发《关于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的九条措施》(闽发改规〔****〕* 号)文件精神,无失信记录企业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可免缴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递交承诺函,承诺当出现法律、法规、招标文件列明的不予退还的情形时,投标人将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应明当明确需要补缴的投标保证金金额、时限以及未按期补缴的法律责任。 (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

二、原招标文件第*章 投标须知 第*节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 **.*.*中“*、投标保证金形式: (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没有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①或②或③或④或⑤或⑥种形式提交;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第①种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修改为:“*、投标保证金形式: 本项目(标段)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①或②或③或④或⑤或⑥或⑦种形式提交。”

三、原招标文件第*章 投标须知 第*节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 **.*.*中“⑦其他形式:/。”修改为:“⑦其他形式: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印发《关于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的九条措施》(闽发改规〔****〕* 号)文件精神,无失信记录企业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可免缴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递交承诺函,承诺当出现法律、法规、招标文件列明的不予退还的情形时,投标人将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应明当明确需要补缴的投标保证金金额、时限以及未按期补缴的法律责任。 (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

四、本项目招标文件第*章评标办法和标准中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条款号*.*.*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中“(*)上述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须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在系统上生成《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后在资格文件中上传。《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列明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满足招标文件的人员岗位和数量要求。”修改为:“本项目《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不要求通过系统生成,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特定要求填写,且投标人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删除招标文件第*章投标文件格式 十、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中 注:*、本页上传《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由投标人登录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网址:***.******.***.**)选取拟派出人员后由系统生成,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章评标办法和标准中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条款号*.*.*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中“*、工程开工前,不论是否存在不可抗力原因,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无法在合同签订后*日内全部通过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登记的,或无法在合同签订后*日内提供《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登记的人员证书的,或《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的人员证书信息与实际不一致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追究投标人责任;”修改为:“*、工程开工前,不论是否存在不可抗力原因,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无法在合同签订后/ 日内全部通过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登记的,或无法在合同签订后*日内提供《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登记的人员证书的,或《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的人员证书信息与实际不一致的,你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追究我方责任。”

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无需通过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登记。

六、本项目的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提交时间延期至:****年**月**日**:**。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答疑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项目相关补充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永安市人民政府燕北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永招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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