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理决定告知书送达公告
2026-10-12
江苏/南通 质疑投诉
南通市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理决定告知书送达公告
江苏/南通-2026-10-12 00:00:00
南通市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南通市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理决定告知书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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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闸区思比建材经营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相关利害关系人:

关于申请人金小培向本局申请撤销港闸区思比建材经营部冒用其身份设立登记一案,本局作出《南通市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理决定告知书》(崇市监撤登字〔****〕第******号),本局拟撤销港闸区思比建材经营部的设立登记。因你(单位)及相关利害关系人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上述文书,内容详见附件。

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你(单位)和相关利害关系人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自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附件:《南通市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理决定告知书》(崇市监撤登字〔****〕第******号)

联系人:黄洁、徐理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城港路***号***室

南通市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月*日

附件:《南通市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理决定告知书》(崇市监撤登字〔****〕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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