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2026-10-12 00:00:00
康泽苑、金昌苑、康锦苑、平海路、夕照新村等*处标的招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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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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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泽苑、金昌苑、康锦苑、平海路、夕照新村等*处标的招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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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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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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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泽苑、金昌苑、康锦苑、平海路、夕照新村等*处标的招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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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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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租房产概况:
二、招租房产具体情况如下: *.保证金:首年租金的**%; *.每个标的不可拆分租赁; *.上述标的合同到期日及原有承租人情况如下:
三、特殊事项: 上述物业中标的*的物业目前存在实际占用情况,尚未完成清退及移交。本次公开竞价按标的物的现状进行出租,出租方不承诺清退期限及成交后的交付时间。竞价人应自行评估、判断并承担全部清退风险、费用及后果,并确认成交后不得以“无法清退”“未按期交付”等理由主张解除合同、退还保证金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四、招租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和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五、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五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六、报名需提供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个人提供身份证;企业提供法人身份证、委托书、营业执照)。 七、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方式为一次性竞争报价,价高者得。报价函应提前密封并于竞价当日携带至我司进行现场拆封。(报价函等相关资料可电话联系我司取得)。 八、竞价保证金:竞价人需在公告期内缴纳人民币一万元作为竞价保证金(缴款需备注姓名、联系方式及意向标的地址),缴款账户与竞价人或法人主体一致视为有效竞价人;未缴纳竞价保证金者,无权参加竞价。竞价人缴纳保证金后,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参加竞价活动的,其保证金不予退还。未竞价成功者,上述保证金在竞价结束**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不计息)。一人报名多个标的物,保证金需按照报名数量以每个一万元为标准缴纳。 法人单位的竞价人需以单位名下可用银行卡转账缴款。自然人的竞价人需以个人可用银行卡转账。 九、缴纳时间:信息披露截止日****年**月**日**:**时前缴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上述标的***打款账户如下: 户 名:杭州商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浦发银行杭州求是支行
*.上述标的***打款账户如下: 户 名:杭州商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营业部 行号:************ 十、竞价时间、地点:****年**月**日上午*:**于杭州市上城区机场路***号天城国际写字楼**层会议室举行。 十一、其他:根据我单位与杭州商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有房产委托管理协议和授权内容,我单位全权负责本处国有房产租赁事宜。 十二、因政府行为或市政建设(包括但不限于征收、征用、拆迁、改造、规划调整等)、不可抗力或租赁标的产权变动(包括但不限于出售、拍卖、资产划转等)导致标的无法交付或本竞价成果无法履行的,本竞价程序自动终止,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违约及赔偿责任,双方互不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
竞价人应在认可标的物的现有装修、配套设施及周边环境条件后,认真阅读出租方提供的《房屋租赁协议书》(样本),确实接受其相关条款及交付标准的,可报名参与本标的物竞价。 具体报名详见《房屋招租说明书》,报名完成后,有效竞价人须本人携带有效证件(法人主体需同时携带委托书及营业执照),按上述约定的时间、地点到现场参与竞价,否则将视为放弃竞价资格。本次竞价的其他相关要求,详见《竞价须知》。标的***联系人及电话:陈女士 ***********;标的***联系人及电话:姜先生***********。
杭州运河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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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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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业务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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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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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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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交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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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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