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星修缮服务(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2026-10-12
福建/厦门 中标结果
零星修缮服务(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福建/厦门-2026-10-12 00:00:00
零星修缮服务(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
作者: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零星修缮服务(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中闽铭泰集团有限公司 厦门市湖里区岭下西路***号***单元 ***单元 ***,***.**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

服务类(中闽铭泰集团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零星修缮服务 厦门市妇幼保健院镇海院区住院病区和思明区厦禾路***号***之***单元、同安区金日路**号之***所有建筑设施的零星工程修缮等; 按招标文件执行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累计支付金额达到采购包合同金额任一先到期之日止。 按招标文件执行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葛钊
评审专家: 周晓娜 、 张义明 、 宋春 、 阮国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按采购包分别计取。以单个采购包的标的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根据厦财采〔****〕*号文规定,按照行业标准(厦采协指〔****〕*号文)不低于**%的比例下浮予以收取,下浮后的收费标准如下:(*,***万元],*.*%;(***万元,***万元],*.**%。
(*)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一次性缴清。
(*)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服务项目非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续签合同的,中标人可向代理机构办理退还相应服务费。
(*)投标人对代理服务费计算方法有疑问的可随时咨询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后即视为对代理服务费收取无异议。
(*)服务费缴交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非矿支行;开户名: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账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程小姐,************。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零星修缮服务:*.***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收费比例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厦门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镇海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号**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钰澄、黄晓玲

电话:************、*******、*******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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