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林财购投〔2026〕第7号)
2026-10-12
河南/安阳 质疑投诉
林州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林财购投〔2026〕第7号)
河南/安阳-2026-10-12 00:00:00
公告内容文档
河南/安阳-2026-10-12 00:00:00
林州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林财购投〔****〕第*号)
发布机构:安阳林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发布日期:********** **:**
访问次数:***
| 一、项目编号:林财公开采购********** | ||||||
| 二、项目名称:林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林州市城市活断层探测与地震危险性评价项目 | ||||||
| 三、采购日期:****年**月**日 | ||||||
| 四、相关当事人 | ||||||
| 投诉人: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勘探中心 |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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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基本情况 | ||||||
| 投诉事项*:元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于****年*月**日作出的质疑答复内容,我单位认为代理机构质疑答复处理流程未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相关规定执行未向我单位出具《受理回执》,针对我单位质疑内容仅代理机构进行自查核实,在其不具备专业性、权威性的情况下,对涉及评审过程、中标/成交结果的质疑,未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协助答复。调查过程不客观公正、不公开透明,事实 不清楚、证据不充分。且代理机构未明确回答我方质疑内容, 未详细落实被质疑供应商投标文件中相关证明材料核实情况, 所有调查材料、沟通记录、会议纪要等均未向我单位提供,质疑答复内容不具备可信性。违背政府采购公开透明、评审活动应当审慎的原则,请行政监督机构对上述投诉事项给予分别核实,并组织相关单位参加。 投诉事项*:中国地震局地震预测研究所投标提供的相关业绩是否为“活动断层探测与地震危险性评价”业绩,而不是其中某个专题或专项的分包业绩?如果提供的只有某个专题或专项工作的分包合同,并不能代表该供应商有能力承担本项 目的全部工作。请行政监督机构对上述投诉事项核实其提供业绩情况的真实性及符合性。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第四部分一、评分标准中: “投 标人提供的设备仪器注:提供采购合同或租赁证明以及相应 发票扫描件。”采购合同相应发票应为采购发票。(*)中国 地震局地震预测研究所投标提供的震源车、采集链和解释软件是否自有?(*)提供的发票是否为采购发票?(*)采购发票的购买方信息(即发票抬头)不是投标人?(*)发票上显示 的发票类目、设备型号、设备数量、金额与采购合同中的采购 内容是否一致,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特别是其中的主要设备“震源车”的采购合同和采购发票。请行政监督机构对上述投诉事项核实其所提供设备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第四部分一、评分标准中:“投标人提供的设备仪器注:提供采购合同或租赁证明以及相应发票扫描件。”租赁证明相应发票应为租赁发票,经税务局咨询确认,设备租赁费用的发票内容必须开具租赁费。租赁发票的 购买方信息(即发票抬头)必须是承租方(即该供应商)。(*) 中国地震局地震预测研究所投标提供的设备仪器如果是租赁,租赁合同是否合规?(*)投标人提供的发票是否为出租方开 具给供应商的租赁发票?(*)发票上的内容是不是租赁费? (*)租赁发票的购买方信息(发票抬头)是不是即该供应商? (*)发票显示的发票类目、设备型号、设备数量、金额与租赁协议中的租赁内容是否一致?(*)出租方是否真实拥有这些可租赁设备?(*)出租方经营范围内是否明确有“设备租赁”这一项?(*)特别是主要设备“震源车”对本项目意义重大,其所有权或使用权的租赁合同和租赁发票是否一致。即 使是其租赁设备,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其租赁证明材料及租赁费用发票,表明该设备在投标截止日前使用权已转移至供应商名下,且租赁期限能覆盖本项目工期要求,证明其在合同 履行期间具有完成项目所必需设备的完整使用权限。 | ||||||
| 六、处理结果及依据 | ||||||
|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 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 理决定: 驳回投诉。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林州市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 林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
| 林州市财政局 | ||||||
| ****年**月**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