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房屋建筑]鄞翔智能装备核心部件产业基地项目[A3300000090008383001001]
2026-10-12
浙江/宁波 招标采购
[鄞州区][房屋建筑]鄞翔智能装备核心部件产业基地项目[A3300000090008383001001]
浙江/宁波-2026-10-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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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2026-10-12 00:00:00
鄞翔智能装备核心部件产业基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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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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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翔智能装备核心部件产业基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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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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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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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宁波鄞东环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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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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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浙江育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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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城南商务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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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新晖路***号东城国贸**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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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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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朱张杰(项目负责人)、乐露蓉、王璐挺、陈侃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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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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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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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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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翔智能装备核心部件产业基地项目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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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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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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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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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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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通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修改内容。;招标文件修改内容:(*)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陈述和答辩中的第*条答辩方式修改如下:
原为:*.答辩方式:☑现场语音答复□书面答复□电子平台在线答复
修改为:*.答辩方式:□现场语音答复☑书面答复□电子平台在线答复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陈述和答辩的其他要求修改为:
一、答辩形式:书面答辩。
二、答辩时间
本项目为开标次日进行陈述和答辩。答辩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预留充足的时间,避免逾期到达陈述答辩地点。陈述和答辩的通知时间及开始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投标人收到的短信通知内容为准(未收到短信通知或未及时回复短信的以电话通知为准),从正式通知每一位入围陈述和答辩环节投标人的时间到答辩签到截止时间为**分钟。招标人(招标代理)先群发出短信通知,投标人收到短信通知后应立即回复明确是否参加答辩,若发出短信通知后*分钟未收到回复的,招标人(招标代理)采用交易中心录音电话对该部分投标人进行电话通知。两次录音电话未拨通或未接听的,视为已通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根据通知情况制作《陈述和答辩通知、应签到时间记录表》、《拟派项目负责人签到及顺序表》。
本文所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拟派项目负责人逾期未签到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答辩,计*分。
三、答辩准备工作
拟派项目负责人进入答辩等候室后,招标人(招标代理)通过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核对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信息,并根据到达时间的顺序进行签到(拟派项目负责人到达时间以进入答辩等候室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按现场工作要求将随身携带的物品放在指定区域,并按照指定的座位就坐。答辩签到截止时间止,未进入答辩等候室的,视为放弃答辩。
四、拟定答辩题目事项
招标人(招标代理)不得将答辩题目提前带入评标室,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室根据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当场拟定。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评标委员会获取并带至答辩室。
五、答辩纪律要求
答辩开始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宣读陈述和答辩注意事项,分发“陈述和答辩单”,上述工作完成后开始计时。在规定的答辩时长**分钟截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宣布答辩结束,拟派项目负责人停止答题并坐在原位。招标人(招标代理)在收答辩单时,核查答辩人是否规范填写相关信息。答辩期间,答辩人不得擅自中途或提前离场,否则按*分处理。招标人(招标代理)收齐答辩单并宣布答辩结束后,拟派项目负责人方可离开座位并离场。答辩单由招标人(招标代理)在现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陪同下,送至评标区域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审。
六、拟派项目负责人注意事项
*.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进入答辩室后,需听从指令,将所有随身携带的物品(包括通讯设备,设置为静音状态或关机)放在指定的物品存放处,按指定座位落座,遵守答辩规则,独立完成陈述和答辩单。
*.拟派项目负责人在答辩期间不得中途离开答辩室,否则视为放弃陈述和答辩,按*分处理。
*.拟派项目负责人在答辩期间,不准吸烟、发生交头接耳、起身随意走动、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接传或者交换答卷等违反规则的情形。
*.拟派项目负责人在答辩结束指令发出后,需立即停笔,坐在原位等候工作人员回收答辩单。”
(*)本澄清修改文件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余按原招标文件内容执行。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因未及时浏览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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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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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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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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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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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跳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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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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