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松滋市财政局关于对松滋市中小学护眼灯购置安装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10-12
湖北/荆州 质疑投诉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松滋市财政局关于对松滋市中小学护眼灯购置安装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湖北/荆州-2026-10-12 00:00:00

松滋市财政局关于对松滋市中小学护眼灯购置安装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发布单位:松滋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松滋市中小学护眼灯购置安装项目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东宏远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古镇古神公路与十水线交汇处南边曹一天宏厂区*栋*楼*区

被投诉人:*、松滋市电化教育技术装备中心;*、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松滋市新江口街道言程路***号;松滋市新江口街道贺炳炎大道***号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广东宏远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不服被投诉人*:松滋市电化教育技术装备中心、被投诉人*: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于****年*月**日就松滋市中小学护眼灯购置安装项目(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作出的质疑答复,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年*月**日通过邮寄方式收到投诉材料,并于****年*月**日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一:招标文件《第五章评分办法及标准》内容(二)评分标准中技术部分—产品质量提升(**分)中第*、*项要求*.***教室灯正常燃点*****小时的光通维持率≥**%,不接受加速测试。(提供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和报告及国家认监委官网查询截图,得*分,不满足不得分。);*.***黑板灯正常燃点*****小时的光通维持率≥**%,不接受加速测试。(提供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和报告及国家认监委官网查询截图,得*分,不满足不得分。)(招标文件***页),质疑这两项评分标准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形。
*.投诉事项二:招标文件《第五章评分办法及标准》内容(二)评分标准中商务部分—安装调试方案(*分)中②提供投标人团队核心人员资质证书(项目经理、工程师、电工、质量员)得*分,(招标文件***页);③提供投标人照明工程设计证书得*分;④提供投标人施工资质证书得*分,(招标文件***页)。安全保障措施方案(*分)中②提供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得*分;③提供投标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认证得*分,(招标文件***页)。招标文件中“商务部分—安装调试方案及安全保障措施方案”的评分标准要求超出了教室灯具采购项目的合理需求范围,与实际需求不相适应,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招标文件中“商务部分—安装调试方案及安全保障措施方案”的评分标准要求超出了教室灯具采购项目的合理需求范围,将“工程施工”资质与“货物采购”混淆,从而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未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认定投诉事项一、二成立,责令被投诉人*、被投诉人*修改公开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五、其他补充事宜

如投诉人以及相关当事人对本投诉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日内依法向松滋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个月内向松滋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松滋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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