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6-10-11 00:00:00
安徽大学电子束微纳加工与低温物性表征辅助设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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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大学电子束微纳加工与低温物性表征辅助设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安徽大学电子束微纳加工与低温物性表征辅助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稻香村街道望江西路**号印象西湖花园公建区西组团******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壹佰零柒万贰仟壹佰元整(大写)(*******.**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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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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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真空泵 |
普发 |
***** ** |
*台 |
******元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单磊,徐勇,马锋,朱前进,梁慧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大学电子束微纳加工与低温物性表征辅助设备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大学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九龙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石洁
电话:*************、********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