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2026-10-11 00:00:00
蚌埠市地籍图编制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 信息来源: 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蚌埠市地籍图编制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原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中:
|
体系认证 |
*、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括:地籍图编制、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数据处理),具有*个证书得*分,本项满分*分。 注: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供相应认证证书的影印件或扫描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证书信息查询截图,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分 |
现更正为:
|
体系认证 |
***分 |
*、原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中:
|
拟配备软件和人员 |
*.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地籍信息管理类软件、测量数据统计与分析类软件、地理信息绘制类系统软件的,每提供一项得*分,本项满分*分。 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由国家版权局颁发的上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影印件或复印件,如果购买上述软件的,需提供购买发票、合同和转让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影印件或复印件,否则不予得分。 *.拟派项目负责人: (*)具有测绘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的,得*分; (*)具有注册测绘师证书的,得*分; 本项满分*分。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 (*)具有测绘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的,得*分; (*)具有注册测绘师证书的,得*分; 本项满分*分。 *.拟派质量负责人: (*)具有测绘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的,得*分; (*)具有地理信息安全保密培训证书的,得*分; 本项满分*分。 *.其他人员(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外): (*)拟投入的其他技术人员持有计算机类或测绘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每具一个得*分,本项满分*分。 注:以上人员互不兼任,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
****分 |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询问*:招标文件第四章*.*综合评分具体评分细则*体系认证原条款:
*、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括:地籍图编制、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数据处理),具有*个证书得*分,本项满分*分。
*、疑问原因:
该设置违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原则,构成不合理条件限制供应商竞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质量管理体系、信息安全管理体系、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测量管理体系均属于通用管理体系认证,认证是对企业整体管理能力的评价,并非针对地籍图编制、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数据处理等单项业务的专项资质,市场各家企业对于范围的描述各有不一,没有规定标准。招标文件对体系证书增设上述细分业务范围要求,人为抬高投标门槛,将具备有效体系认证、可满足项目履约能力的潜在供应商现し段?薅ú环?瞎?胰现と峡上喙毓嬖颍?薹ü嬉谰荨H纾焊?荨吨谢?嗣窆埠凸?现と峡商趵?芳岸杂μ逑等现な凳┕嬖颍?饬抗芾硖逑等现ど蠛说氖瞧笠挡饬可璞浮⒉饬抗?痰墓芾砟芰Γ?现し段О床饬炕疃?罄嗷?郑?淮嬖谇恐埔?罅腥?/****>“地籍图编制、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数据处理”这类细分测绘业务的规定。认证机构不能随意在证书范围增加此类专项业务描述,该要求与国家认证管理制度冲突,缺乏合法依据。
该范围限定与项目采购需求不具有实质性关联,属于过度评审条件。体系认证证明企业具备对应的管理能力,供应商持有合法有效的体系认证证书,即代表其体系运行有效,能够支撑本项目相关测绘、数据处理工作。项目业务履约能力可通过测绘资质、项目业绩、技术人员、技术方案等内容评审,无需在通用体系认证证书上捆绑细分业务范围进行重复限制。该要求超出项目实际需要,属于设置隐形门槛。
综上,招标文件对体系认证证书设置的认证范围限定条款无合法依据,违反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请求删除该认证范围要求,供应商只要持有真实有效的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即可获得对应分值。
*、建议
综上,招标文件对体系认证证书设置的认证范围限定条款无合法依据,违反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请求删除该认证范围要求,供应商只要持有真实有效的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即可获得对应分值。
建议将招标文件第四章**.*综合评分*评分细则*体系认证原条款修改为:
*、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个证书得*分,本项满分*分。
回复:此项已更正。
询问*:招标文件第四章**.*综合评分*具体评分细则*拟配备软件原条款:
*.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地籍信息管理类软件、测量数据统计与分析类软件、地理信息绘制类系统软件的,每提供一项得*分,本项满分*分。
*、疑问原因:
本评分项限定地籍信息管理类、测量数据统计与分析类、地理信息绘制类等三类软件,且要求提供对应软件著作权证书或购买权属材料方可得分,设置不合理。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不得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本项目为地籍图编制项目,完成项目成果的核心是供应商具备相应技术能力,凡地籍图编制相关类软件,只要能够满足本项目地籍图编制工作需求,均可用于项目实施,不应限定固定该三类软件,对于字眼存在倾向性设置,虽然加了类进行描述,但是评审专家在现场评定时多会与上述字眼进行相关给分,存在倾向性可能。
同时履约仅需项目实施期间具备软件合法使用权限,无需供应商必须持有软件著作权或软件所有权。该条款限定特定软件类别、硬性要求权属证明,缩小合格软件范围,抬高投标门槛,限制市场充分竞争。
*、建议
建议调整条款,将软件范围修改为地籍图编制相关软件,并放宽佐证材料要求。
建议将招标文件第四章**.*综合评分*评分细则*拟配备软件原条款修改为:
*.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地籍图编制类系统软件的,得*分。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国家版权局颁发的上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影印件或复印件;如果购买上述软件的,需提供购买发票复印件;采用承诺的,供应商承诺项目实施期间使用满足项目需求的地籍图编制相关软件,并出具承诺函即可。
回复:此项已更正。
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做调整。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蚌埠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地 址:蚌埠市体育东路***号
联系方式:************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万达写字楼*座***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明东(采购人代表)、冷棠鸿(项目负责人)、张悦
电 话:************、************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