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2026-10-10 00:00:00
南京大学房屋及场地租金评估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名称:南京大学房屋及场地租金评估服务
项目编号:************
南京大学资产管理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要求,拟以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南京大学房屋及场地租租金估服务”项目的供应商,欢迎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一、项目简要说明
资产管理处负责管理学校房产出租出借工作,为促进学校资产的保值增值,需要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学校拟出租房屋或场地的租金进行评估并出具相关的评估报告。
项目预算:因评估事项的不确定性,年度整体服务费用预算为**万元(含)。
二、供应商的必备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注册执业人员,能够随时响应工作要求,并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二级资质及以上。
*、供应商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资格*年及以上。
*、供应商不得有下列行为: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因为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③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④企业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⑤****年**月*日起至今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主体、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当事主体等严重失信记录名单的。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本次磋商,否则取消其参与资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 供应商报名或资格预审必须提供的文件:
*、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①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②遴选前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以下资格证明文件中的一种:
(*)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评审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评审的,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需提供供应商为授权代表缴纳的最近半年养老保险金缴费清单材料原件,加盖社保中心公章(可使用互联网版本,其他证明无效)。
*、供应商资质证书。
*、供应商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
*、提供供应商为该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半年养老保险金缴费清单材料原件,加盖社保中心公章(可使用互联网打印版本,其他证明无效)。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此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四、报名方式
本项目仅接受邮件报名。请在****年**月**日**:**前按以下要求将材料发至 ****@***.***.**。
报名邮件主题:[************]南京大学房屋及场地租金评估服务+报名单位名称
报名邮件正文:磋商申请表(见下表)
报名邮件附件:本公告第三条所列文件的彩色扫描件
注:附件中的所有材料请以***的格式编辑在一个文档中发送,并按照公告第三条所列文件的顺序编辑文件。
磋商申请表 | |
项目名称 | |
采购编号 | |
供应商 | |
供应商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供应商所属行业性质* | |
供应商规模* |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 |
项目授权委托人 | |
联系手机号 | |
电子邮箱 | |
申请时间 | |
*注:供应商所属行业性质是指工业、批发业、零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名称;供应商规模划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 |
本次磋商文件以加密文件形式发送,点击以下链接下载:*************南京大学房屋及场地租金评估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报名审核通过后将于同一时间统一发送密码至报名邮箱。请在收到磋商文件密码后的*日内,通过邮件发送存疑内容及“是否到场参加”的确认信息,邮箱地址:****@***.***.**。
发生以下事项导致报名未成功,本单位概不负责:
*.因报名邮件主题不符合要求,而导致报名信息未能被统计的;
*.因未按上文要求提供相关资料,而导致不能通过资格预审的。
潜在供应商如有疑问,请直接将相关问题发送至报名邮箱,本机构不再接受电话咨询。
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本公告截止时间前积极报名。
五、其他事项
*、本项目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南京大学资产管理处主页。
*、本项目事宜的解释权属于南京大学资产管理处。
*、供应商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应答行为的合法性负责,如有作假或违纪,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答资格,并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参加学校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同时在网上进行实名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