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2026-07-14 00:00:00
关于丹江口市均州中学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丹江口市均州中学:
你单位报送的《丹江口市均州中学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丹江口市均州中学选址于丹江口市三官殿街道办事处蔡湾村投资建设“丹江口市均州中学迁建项目”,进行普通初中教育工作,建成后学校设置**个标准初中教学班,每班**人。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万元。
二、《报告表》评价结论认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该项目产生的污染影响能够得到有效控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项目建设可行。我局同意《报告表》评价结论。
三、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控,确保各项环保措施得到有效落实。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消除施工期废水、废渣、噪声、扬尘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实验配置用水及前*次的实验室器皿润洗废水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第***次实验室器皿润洗废水、生活废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三级排放标准。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实验室废气、食堂油烟;实验室废气(氯化氢、硫酸雾、非甲烷总烃)采用排气罩和通风柜收集,经专用管道引至教学楼楼顶排放。实验室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二级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食堂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表*大型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并采取减振、隔声措施,确保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五)项目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规范要求存放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并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你单位应当按照环境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当按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五、丹江口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事中事后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六、本文仅作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专业要求,不作为项目建筑物等合法性的依据。如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等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对该项目有其他处置意见,请予以遵照执行,并承担相应的后果。
七、本批文自下达之日起五年内有效,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如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建设内容或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
十堰市生态环境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