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元-2026-10-09 00:00:00
朝天区********天然洞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朝天区分局
广元市朝天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广元市天恒拍卖有限公司
关于朝天区********天然洞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广自然资朝告〔****〕*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原国土资源部**号令的规定,经广元市人民政府批准,广元市自然资源局朝天区分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组合自然资源资产标的情况 | 组合自然资源资产标的编码 | 朝天区********天然洞穴 | |||||||
组合自然资源资产标的位置 | 广元市朝天区两河口镇黄柏村 | ||||||||
组合自然资源资产标的面积 | 国有建设用地:洞穴平面投影面积为*****.**㎡(合**.**亩),其中*号洞穴****.**㎡(合**.**亩),*号洞穴****.**㎡(合*.**亩)。 集体农用地:总面积为*****.**㎡(合**.**亩),共分为*个地块。其中,地块一面积为*****.**㎡(合**.**亩)。地块二面积为*****.**㎡(合**亩),地块三面积为***.**㎡(合*.**亩),地块四面积为****.**㎡(合*.**亩)。 集体建设用地:***.**㎡(合*.**亩)。 | ||||||||
组合自然资源资产标的用途 | 国有建设用地:商业用地 集体建设用地:交通场站用地(停车场) | ||||||||
组合自然资源资产拍卖事项说明 | 本次仅拍卖国有建设用地部分,集体资产采取联营方式参与项目经营,不直接参与成交价款分配。 | ||||||||
拍卖资产基本情况 | 拍卖资产位置 | 拍卖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起叫价(万元) | 加价幅度 | ||
广元市朝天区两河口镇黄柏村 | 面积为*****.**㎡(合**.**亩),其中*号洞穴****.**㎡(合**.**亩),*号洞穴****.**㎡(合*.**亩) | 商业用地 | **年 | *** | ***.** | **万元/次或**万元整数倍/次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自然人不能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号)、《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号)文件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有底价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且大于等于底价)者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前到广元市自然资源局朝天区分局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年**月**日**:**前,到广元市自然资源局朝天区分局提交书面申请。报名时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及其它相关资料。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并经核实到账(****年**月**日**:**前)且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年**月**日**:**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年**月**日**:**在广元市朝天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举行。
七、其他需公告事项:
(一)宗地原址现场展示,我局不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需自行踏勘现场并接受宗地瑕疵。
(二)其它未尽事宜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文件》。
(三)其他说明事项:①宗地成交后,竞得人在**个工作日内必须与出让人朝天区人民政府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内首付不低于成交总价款的**%,剩余价款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个月内全部付清。②竞得人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及相关税费后,由广元市自然资源局朝天分局会同两河口镇人民政府在一个月内向竞得人交付标的。③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竞得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竞得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竞得人不按规定签订供应合同,或放弃竞得资产组合标的的,应当承担相应违规违约和法律责任,竞买保证金和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竞得人应当按时支付出让价款。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出让价款的,延期超过**日,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保证金,出让人并可要求竞得人赔偿损失。④竞得人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或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责令停工整改、限期恢复原状,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暂停运营,并处以相应罚款;情节严重的,解除合同,收回资产。⑤竞得人违规破坏水生态、污染水体的,限期整改并缴纳生态违约金,承担生态修复全部费用;造成重度水体污染、生态不可逆破坏的,直接终止合同、无偿收回全部资产,依法追究生态损害赔偿责任,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
八、联系方式
(一)联系单位及地址:广元市自然资源局朝天区分局
广元市朝天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广元市天恒拍卖有限公司
(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汪先生 ************
侯女士 ************
夏先生 ************
(三)公告途径:
*.中国土地市场网( ***.*********.***)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
*****://***.********.**/******/*******.****
九、交纳保证金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广元市朝天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元朝天支行
*.账号:*******************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朝天区分局
广元市朝天区政务服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广元市天恒拍卖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