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血管造影系统(DSA)设备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10-10
安徽/蚌埠 质疑投诉
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血管造影系统(DSA)设备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安徽/蚌埠-2026-10-10 00:00:00

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血管造影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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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血管造影系统

(***)设备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血管造影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浙江民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杭州华东建设机械市场配件区 ***** 室

被投诉人*: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 址:蚌埠市胜利中路**号

被投诉人*:安徽寰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湖光路与雪霁路交吕蜀山跨境电商大厦*座***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本次招标文件 *****.*、球管阳极热容量:≥****,设置不合理,存在歧视性,且无相关依据,影响公平竞争。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 *****.*、球管阳极散热率:≥******,设置不合理,具有倾向性、排他性,极大可能倾向于飞利浦品牌,影响公平竞争。

投诉事项*:部分采购需求技术参数设置不合理,具有倾向性、排他性,极大可能倾向于飞利浦品牌,影响公平竞争。

投诉事项 *:招标文件 *****.**、球管与主机为同一品牌,设置不合理,影响公平竞争。

投诉事项 *:招标文件中要求其他未标★或*参数为非关键技术参数,设备技术参数供应商须逐条做出满足参数响应承诺,如有 ** 条(含** 条)以上参数不满足,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这一要求极度不合理,具有倾向性、排他性,极大可能倾向于飞利浦品牌,排斥国产品牌,影响公平竞争。

投诉事项 *:招标文件要求 * 小时内到达现场检修不合理。

投诉事项 *:招标文件付款方式不合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均不成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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