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2026-10-10 00:00:00
某单位选取超市服务项目意向公开(*****************)
乌鲁木齐某单位选取超市服务项目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广泛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我单位选取超市服务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选取超市服务项目
二、需求概况:我单位拟组织公开招标选取超市服务项目,服务周期为*年,拟选取*家企业单位进行经营,免费提供售卖场地,经营企业每年需缴纳水、电、暖气费,所销售商品下浮率需达到市场零售价**%以上。
三、需求条件
*.投标人能在我单位独立经营办公用品、日用品、食品饮料、文体用品等;
*.投标人经营性质为自行投入,独立经营,自负盈亏。
*.投标人经营商品均须明码标出售价,超市经营服务投标下浮率参照价为京东商城自营店各类商品(不含国家统一定价商品)每日零售价(不含运费及特惠活动)为基准价,京东自营店没有涵盖的常用商品,以驻地大型商超市(采取摇号抽签的方式确定具体商超市)零售价为基准价,在基准价的基础上提报下浮率。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般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成立*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所经营的货品具有系统正规的配送链,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其他说明
本项目公示时间公示时间:**月**日***月**日
本项目处于意向公示阶段,技术要求、采购方式均为初步意向,先诚挚征求供应商的意见建议,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对供应商提出的意见不作书面回复。
六、意见反馈方式
(一)供应商须在公示期内按照下列递交要求将意见建议书反馈我单位,逾期不予接收。
*.需提供以下该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套;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可以为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登记表:详见附件
(二)提交方式:公示期内,将上述材料(每页加盖公章)扫描制成一个***格式(文件命名:某单位选取年度超市经营服务单位项目+公司名称),将***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七、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汪先生
联系电话:***********
地 址:乌鲁木齐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