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2026-10-10 00:00:00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徽商银行关于成都分行大楼扩租及改造工程装饰施工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编号:***************】招标文件做如下澄清、补遗。本澄清公告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关于投标文件封装及份数补充说明: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未明确投标文件纸质版封装、份数相关要求,现予以补充:
*.*.*投标文件份数
一式伍份,壹正肆副,电子文档(*盘)壹套(电子文档应采用*************或**************格式编制,电子文档的外壳应注明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且须保证在评标时能正常读取)。书面文件和电子文档如有不一致之处,以书面文件为准。投标文件副本由其正本复制(复印)而成(包括证明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但副本和正本内容不一致造成的评标差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中标后应按业主要求的份数再另外提供副本。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统一用**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投标文件应采用粘贴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若同一册的内容较多,可装订成若干分册,宜在封面标明次序及册数。
*.*.*投标文件的包装和密封
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均应密封完好(包装及密封形式不限),封口处至少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编页码*不需要”更正为:“**.**编页码*需要”。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形式评审标准”新增“文件份数*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 项规定”、“装订*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 项规定”。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企业综合能力”“(*)满足资格业绩要求得*分;资格业绩中具有*个已完成的装饰装修施工业绩中包含有边施工边办公改造装修业绩的加*分;本项最高得*分。”更正为:“(*)满足资格业绩要求得*分;资格业绩中具有*个已完成的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的装饰装修施工业绩中包含有边施工边办公改造装修业绩的加*分;本项最高得*分。”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更正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本澄清公告全部内容。收到本澄清公告请予以确认知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