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自贡-2026-10-10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沿滩区乡镇(街道)应急管理能力建设采购项目(三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淼财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瑞祥路一段****号*幢*区*楼*号
被投诉人:自贡市沿滩区应急管理局
地址:自贡市沿滩区沿滩镇梨园路**号
被投诉人:四川久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汇东丹桂大街蓝鹰海岸综合楼
相关供应商:宜宾市拓图地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开区国兴大道科技创兴中心****座*层***号附**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久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自贡市沿滩区应急管理局沿滩区乡镇(街道)应急管理能力建设采购项目(三次)(*****************),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本项目采购文件未充分考虑影响供应商报价、项目实施的重大风险因素,采购需求不完整、不明确,直接影响供应商准确核算成本、公平报价,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采购文件要求投标阶段提交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依据的第三方检测报告作为评审佐证材料,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采购文件要求投标阶段提供无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第三方检测报告作为实质性要求,设置不合理实质性门槛,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本项目采购文件存在通过设置需求指标等方式指定或变相指定特定品牌、特定供应商,采购人与特定供应商涉嫌相互串通,谋求特定供应商高价中标,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投诉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自贡市沿滩区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