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妇幼保健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遴选公告
2026-10-10
广东/珠海 招标采购
珠海市妇幼保健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遴选公告
广东/珠海-2026-10-10 00:00:00

珠海市妇幼保健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遴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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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供应商:

为加强我院中药配方颗粒的采购管理,满足患者对中药配方颗粒的需求,为患者提供更优质医疗服务,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精神和我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遴选实施方案(试行),现决定遴选我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保障中药配方颗粒质量及供应稳定。为确保遴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现公告如下,欢迎有资质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报名。

一、项目概述及要求

*.项目名称: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

*.项目要求:为医院提供符合标准的中药配方颗粒及免费提供贴合医院实际的调剂优化服务方案并实施,缩短患者取药等待时间,改善就医体验。

*.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年。

*.遴选供应商数量:*家

*.中药配方颗粒参数要求:供应商提供的中药配方颗粒应符合《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版《中国药典》、《广东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细则》等相关文件最新版的要求,对所配送的中药配方颗粒提供齐全的质量、资质、检验生产批件、合格证明等方面的证明文件。特别强调:中药配方颗粒应当符合国家药品标准。国家药品标准没有规定的,应当符合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标准。无国家药品标准的中药配方颗粒跨省到广东省销售使用的,应当由生产企业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不具有国家药品标准或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标准的中药配方颗粒不得上市销售。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由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标准变更为国家药品标准的,供应商应报原备案部门备案变更。自备案变更完成之日起,不得继续销售按原备案的标准生产的配方颗粒给医院使用。供应商所报价的配方颗粒品种需具备有效的国家医保标准编码,并应确保在供货前,在广东省医疗保障局下发的医疗目录编码库中可查询,以保证患者能正常享受医保待遇。供应商提供的报价单品种应符合前述要求才可进行报价。合同执行期间配方颗粒参考标准为省标的品种若有国标标准正式公布,该省标品种将转换为按国标标准供应,价格基本保持不变。

*.其他要求:

(*)服务期间,如遇国家和省、市另有政策规定,以上级规定为准。在服务期内,如非正当理由拒供,我院将取消该公司所有品种供货资格,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活动。服务期内,供应商需接受医院对其供应配送服务开展定期考核(考核表见附件*)。

(*)服务期内,供应商原则上不得更改中药配方颗粒的供应价格,不得高于广州药品与医用耗材采购平台(广州***平台)挂网价格;如确因国家、省、市级政策等因素导致市场价格变化需要调价的,须附上第三方或供应商出具的真实、有效、合理的相关市场价格调研书面材料给医院,经医院核实并同意后方可执行。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遴选,不允许将项目服务转包、分包。

*.本项目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需在广州药品与医用耗材采购平台(广州***平台)完成挂网,所有采购计划在线上执行完成。

二、供应企业资格条件

*.供应企业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不同的供应企业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遴选:*、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具有以下资质:

(*)《营业执照》;

(*)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中药配方颗粒生产、经营资质(含毒性饮片)。

*.企业必须具有广州药品与医用耗材采购平台子系统***中药配方颗粒的配送资质。

*.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具有保证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及配送服务的相关质量管理制度、流程和规范。

三、供应企业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提供附件*:中药配方颗粒供应企业遴选及配送服务报名表;

*.提供附件*: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遴选资格符合性审查表(需按照表格要求提供相关支撑资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提供附件*:中药配方颗粒目录报价单(按照各品种的配方颗粒最高限价报出唯一的折扣率)。

以上材料要求提供纸质版材料*份和电子版扫描件*份。

本项目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支撑资料和承诺书,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请拟参与报名的供应商将以上有关纸质资料按要求顺序整齐装订,并整理成册,密封包装,封面注明企业名称、地址、联系人,将纸质版报名材料提交。全部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邮件标题命名格式为:项目名称+报名公司名称+报名材料。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凡有作假,取消遴选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或损失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请在报名时间内提交。

四、本次遴选评审文件的获取方式

提交报名资料的供应商可获取该项目的评审标准细则。

五、遴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年**月**日***月**日(北京时间);

*.报名资料提交截止时间:自公告发布至****年**月**日,工作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资料提交地点:珠海市妇幼保健院柠溪院区*号楼*楼中药房;

*.联系人:张药师;

*.报名及咨询电话:************。

六、评审

*.评审文件:评分标准详见评分细则;供应商需提交的相关支撑资料和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需加盖单位公章。相关资料文件提交*份和电子版扫描件*份(发送至邮箱*******@******.***.**),密封包装,封口处加盖公章,封面注明企业名称、地址、联系人;

*.递交评审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珠海市妇幼保健院柠溪院区*号楼*楼中药房。

七、对本次遴选提出询问

咨询电话:************。

八、监督部门

本遴选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珠海市妇幼保健院纪检室。

九、公告解释权

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对本公告具有解释权。



珠海市妇幼保健院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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