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2026-10-10 00:00:00
嵊州市崇仁镇崇仁四五村印刷厂出租(第二次) 竞租公告
嵊州市崇仁镇崇仁四五村集体经济组织拟于****年**月**日上午*:**时在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老大楼*楼大会议室公开出租以下标的物,参租者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现公告如下:
一、出租标的物情况及起始价:
标的物为嵊州市崇仁镇崇仁四五村印刷厂,位于嵊州市崇仁镇崇仁四五村 ,面积约****平方米(以实际为准),租期为*年。标的物房屋产权属于嵊州市崇仁镇崇仁四五村集体经济组织,如承租人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由承租人自行办理,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出租人负责做好协助工作。出租人不组织现场踏勘,由竞租人自行赴现场踏勘、考察。投标人未踏勘、考察现场,不明确承包条款而盲目竞租,出租方不承担竞租人相应的风险责任和损失。
(*)采用一次性“书面竞价”的办法。本次竞租标的物为嵊州市崇仁镇崇仁四五村印刷厂出租(第二次),面积约****平方米,租期为*年(具体起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采用一次性竞租起始价为人民币******元/年(首年),报价最高者为承租人,报价低于起始价或报价大小写不相符或竞租人无签字的均作无效报价处理。
(*)以上标的物面积、质量等均以现场勘样实物为准,出租方不作相关保证。本项标的物竞租报名人数若达到二人及以上,则按照公告载明的交易方式组织交易;若只有一个竞租报名人的,直接由双方协议成交并签约,以竞租起始价作为成交价。
(*)竞租成交款缴纳时间:租金支付方式为每一年一付,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的承租款(租金一年为一期,每期在前一期的基础上上涨*%,以此计算),先付后用,并与嵊州市崇仁镇崇仁四五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租赁合同,以后每年度租金在上一年租赁期到期前一个月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承租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全部缴纳首期成交款或缴纳首期成交款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其竞租保证金出租方将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包资格。
(*)标的物交付时间:标的物交付时间为承租人一次性缴清首期承包款之日起七日内。
二、参租对象及报名条件时间:
*.参租对象:合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凡有意参加竞租的单位请于****年**月**日上午*:*****:**、下午*:****:**到嵊州市三江街道兴旺街***号*幢*楼***室(八分饱楼上)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开标时间(竞租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开标地点: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老大楼*楼大会议室
*.报名资料费为***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竞租保证金汇款单(银行汇款凭证);企事业单位报名需持营业执照、竞租保证金汇款单(银行汇款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程;委托他人办理的,另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竞租保证金*****元(大写:伍万元整),竞租单位(或自然人)的竞租保证金必须在报名前以网上银行、电汇、汇票或转账形式通过竞租单位的账户汇入指定账户(竞租保证金须在****年**月**日下午**时**分前缴纳,其他时间缴纳的竞租保证金不能作为竞租依据),开户名称:嵊州市崇仁镇崇仁四五村集体经济组织,银行账号:***************,开户银行:浙江嵊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仁支行。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其竞租保证金出租方将不予退还,并取消其资格。中标人的竞租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承租期满后退还(保证金不计息);承租期满后若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则没收履约保证金押金*****元,归嵊州市崇仁镇崇仁四五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承租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未中标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在招标结束后现场退回。
*. 参加竞租时自然人请随带本人居民身份证、竞租保证金汇款单(银行汇款凭证);企事业单位随带本法人居民身份证、竞租保证金汇款单(银行汇款凭证)、(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竞租保证金汇款单(银行汇款凭证)参加开标;竞租人未按时到场、无相关证件、无竞租保证金汇款单(银行汇款凭证)、出租人拒绝其竞租报价。到竞租截止时间止,竞租人或竞租时有效竞租人少于*个的,出租人将重新组织竞租。
*. 不按规定提交保证金及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的作无竞租资格处理。
*.标的物勘样时间:****年**月**日至**月**日(由报名人自行勘样)。
*.联系人:裘主任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陈英 *************
*.竞租人在参加竞租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竞租公告》、《竞租须知》内容及条件,一旦参加竞租,即视为竞租人已对《竞租公告》和《竞租须知》的所有条款内容等资料已完全知悉、予以认可并承诺无异议。
嵊州市崇仁镇崇仁四五村集体经济组织
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