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10-10
四川/宜宾 质疑投诉
高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宜宾-2026-10-10 00:00:00
高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高县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大中小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庆符镇幼儿园教学设施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鼎壹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刺园路三段***号

被投诉人:高县文江镇柳湖幼儿园

地址:四川省高县文江镇交通路**号

被投诉人:四川贯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三江新区龙头山路***号临港新天地*幢**层*号

相关供应商:宜宾远邦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南岸西区绿地中心

四、基本情况

四川贯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高县文江镇柳湖幼儿园庆符镇幼儿园教学设施(*****************),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质疑答复对江苏康乐玩具有限公司系列玩具产品无证投标、虚假响应事项认定错误,依法应当予以纠正;宜宾远邦教学设备有限公司投标案涉玩具型号无对应有效**强制认证,构成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投诉事项*:质疑答复对涉案两款童车套用**证书、证物不符、虚假响应事项认定错误,依法应当予以纠正;宜宾远邦教学设备有限公司投标童车产品证书型号与实物不符,属于无证合规投标,构成虚假响应。

投诉事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政府采购合同逾期公告的程序性违法行为,应当依法核查整改。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投诉部分成立。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高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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