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保山-2026-10-10 16:53:35
云南省保山市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设施建设项目澄清补遗通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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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保山市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设施建设项目
澄清补遗通知(*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云南省保山市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标段、第二标段”商务标招标文件*.***(即工程量清单)作如下澄清说明:
*.暂估材料表
(*)云南省保山市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标段,保山市森林草原专业防火队物资储备库**安装工程,暂估材料表内容错误,现已调整并重新出具数据接口文件。
(*)云南省保山市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标段,高黎贡山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曲石管护站物资储备库**安装工程,暂估材料表内容错误,现已调整并重新出具数据接口文件。
*.最高投标限价:
本次补遗涉及暂估价材料表调整,不改变上述两个标段最高投标限价总价。各标段最高投标限价均不做调整。
*.数据接口文件更新:
修正后的上述两个标段的商务标招标文件*.***(即工程量清单)(含最高投标限价及盖章签字页)已通过交易平台重新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务必重新下载,并导入计价软件进行报价编制。原发布的第一标段、第二标段商务标招标文件*.***(即工程量清单)同时作废,以本次补遗发布的为准。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本次澄清补遗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但至投标截止时间已满**日,故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不变,仍为****年**月**日**时**分,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其他说明
①本次澄清补疑内容只涉及第一标段和第二标段的商务标招标文件*.***(即工程量清单)更新,不涉及其他标段,其他标段的商务标招标文件*.***(即工程量清单)仍以****年**月*日发布的澄清补遗通知(*号)为准。
②因涉及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情况,云南省保山市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设施建设项目计划工期不变,计划开工日期调整为:****年**月**日,计划完工日期调整为:****年**月**日。
③本补遗书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解释,应以编号靠后的补遗书所作的解释为准。
④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生鸿禧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