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2026-10-10 00:00:00
福建维全*竞争性磋商*******[****]*******多光谱皮肤镜图像处理工作站和红外线治疗*采购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
一、采购条件
受厦门市肿瘤医院委托,福建维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多光谱皮肤镜图像处理工作站和红外线治疗项目组织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规模:******.**元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个采购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采购包**: 项目名称:多光谱皮肤镜图像处理工作站和红外线治疗,采购预算:**万元,项目内容:多光谱皮肤镜图像处理工作站,*套;红外线治疗,*台,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采购包**资格要求:*.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特定条件: 采购包*: *.*: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 ①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 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则须提供完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年第**号)以及最新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等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年第**号)以及最新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等规定执行。 *.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不接受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即日起】到【********** **:**:**】
*、获取方式:
文件售价: 采购包**人民币**元;
邮件获取,邮箱:**********@**.***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
*、递交方式及地点:纸质递交,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规定的时间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厦门火炬高新区新科广场*号楼坂上社****号***室**。
六、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开启地点:厦门火炬高新区新科广场*号楼坂上社****号***室**
七、其他
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监督部门
采购人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厦门市肿瘤医院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西路**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维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新科广场*号楼坂上社****号***室**
联系人:洪小英、沈水明、陈丽红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