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结路农贸市场及小商品市场委托经营管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6-10-10
安徽/马鞍山 中标结果
团结路农贸市场及小商品市场委托经营管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马鞍山-2026-10-10 00:00:00
团结路农贸市场及小商品市场委托经营管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
团结路农贸市场及小商品市场委托经营管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

团结路农贸市场及小商品市场委托经营管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团结路农贸市场及小商品市场委托经营管理

项目编号

******************

招标底价(经营管理租金)

第一期(首期*年):不低于**万元/年;

第二期(中期*年):在第一期的基准单价(中标单价)基础上上浮*%;

第三期(后期*年):在第二期的基准单价(中标单价×***%)基础上上浮*%。

招标人

马鞍山广汇农贸市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双赢招投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安徽省马鞍山市湖南东路****号(江南大健康科技园*楼)

联系人及电话

朱玮/管安妹************/*******

开标时间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

马鞍山惠邻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价

******.**元/年

其他

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对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提出方式见招标文件(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电话:朱玮;************)。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工作时间(上午*:*****:**,下午*:****:**,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投诉。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异议应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异议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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