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九江-2026-10-10 00:00:00
依据《武宁县县属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及国有企业有效资产租赁管理办法》武府发〔****〕**号规定,武宁南门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现将以下资产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特此公告。
一、招租标的物、面积及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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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资产名称 |
经营性质 |
面积(㎡) |
年租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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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钢架棚*号 |
摊位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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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钢架棚*号 |
摊位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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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钢架棚*号 |
摊位 |
**.* |
**,*** |
二、招租期限
以上资产租赁期限最短为一年,最长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三、经营范围
属市场明确经营区域的,按市场区域经营范围确定;无明确市场经营区域的,按双方约定的经营范围确定。
四、招租方式
有意愿者在公告期内进行报名。报名期间,同一项资产如报名者只有一家,可以底价(公示价格)成交;如报名者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则采取竞价(密封报价,明标暗投)方式(竞价须高于公示价才能成交),最终以租金出价最高者取得租赁资格。
五、招租须知
*、报名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下午*:**时截止。
*、凡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组织及其他机构(法律规定不能竞租人除外)均可报名参加竞租。
*、招租标的物以现状公开竞租,租方须在报名前自行前去查看,了解租赁物情况。
*、上述招租的摊位与铺面除已公示的租金外,还需随同租金一并交纳卫生费***元/年,摊位押金****元。
*、竞租人需在规定报名期间内携带相关资料至武宁县南门市场管理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个人竞租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竞租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正本及复印件)。
*、同一项资产两人及两人以上参加竞租的,竞租人须缴纳竞租保证金(保证金****元,本公司现场开具收据),否则不予报名。竞租确认后,租赁保证金转为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
*、参加竞租的资产,报价表须按我单位提供的格式填写并签名、盖章。竞租成交人需当场签订(公开租赁成交确认书)。
*、竞租成交人必须合法经营,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不得有转租、分租、转让等行为,否则没收全部保证金并依法追究其他相关责任。
六、保证金和租金管理
竞租后未能中标的竞租人,其竞租保证金由本公司在确定承租人后的*个工作日内,如数退回(不计利息)。中标的竞租人其竞租保证金转为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承租人拒不签订《公开租赁成交确认书》或逾期不签订有关《租赁合同》或不按要求缴纳租金的,该中标无效,租赁保证金予以没收,归武宁县南门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本公告的解释权属武宁县南门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七、联系方式
咨询地址:武宁县南门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武宁县樟岭路南门市场办公室)
咨询电话:***********(余梦炜)
武宁南门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