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辽阳-2026-10-10 00:00:00
[辽宁省·辽阳市·市辖区][公开招标][材料设备]辽阳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融合行动项目(辽阳县)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辽阳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融合行动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辽阳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融合行动项目(辽阳县)
供应商名称:沈阳市员工帮助协会
供应商地址:营盘西街****号*******室
中标(成交)金额:***,***(元)
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辽阳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融合行动项目(辽阳县)
服务类
名称:辽阳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融合行动项目(辽阳县)(*********康复服务)
服务范围:我公司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及招标人服务范围要求。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引入专业精神康复服务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处于非急性期且经专业评估适合接受社区康复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其家庭成员提供康复训练、辅助性支持、精康转介等专业服务,对居家患者提供上门康复服务。
服务要求:我公司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及招标人服务要求。一、服务对象指定范围内及周边有康复服务需求的居家精神障碍患者。二、参照文件及标准(一)参照《民政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融合行动项目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民办函〔****〕**号)有关要求。(二)参照《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残联关于印发***;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规范***;的通知》(民发〔****〕***号)有关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结束。服务期满采购人对中标人服务满意且项目评估审议通过后,双方协商可续签,如未通过项目评估审议则不再续签合同。有效期二年,第二年价格与第一年相同。
服务标准:我公司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及招标人服务标准要求。验收标准:参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验收程序:参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验收报告:参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孙承浩、侯学财、胡海涛、王纯明、老永强(包组编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辽阳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融合行动项目(辽阳县)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号)计算服务费和招标代理费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号),代理服务费为中标金额*费率***%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阳市民政局
地址:辽阳市文圣区新城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城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万隆花园*区***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毛女士
电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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