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2026-10-10 00: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东外环南段Ⅰ、Ⅱ标段道路、交通护栏及阳和工业新区桥梁、交通隔离栏清洗保洁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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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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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条款号*.*”
☑不允许分包
□允许分包☑允许分包
*.分包内容:仅限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辅助配套工作,包括垃圾转运处置、车辆租赁等;本项目道路清扫保洁、桥梁防撞护栏及交通隔离栏清洗、项目现场作业管理等主体关键性工作不得分包。
*.分包主体要求:分包供应商仅限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严禁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严禁将本项目主体保洁清洗作业内容进行分包。
*.接受分包的供应商资质要求:分包单位须为独立法人,具备承接对应分包业务所需的设备、人员及履约能力;从事垃圾转运处置的分包单位还应具备垃圾处置合法经营条件;分包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
*.履约约束:中标(成交)人应当在响应文件中完整载明拟分包单位、分包工作内容、分包金额以及分包单位中小微企业相关证明材料;不得私自更换分包单位,确需更换的必须书面报采购人审核同意,更换后的分包单位也须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分包供应商不得再次分包;本项目全部服务的质量、安全及履约责任均由中标(成交)总包方承担。劳务派遣属于成交供应商内部用工模式,不属于本项目分包,但不得借劳务派遣名义转移项目主体作业及管理责任。
*.违规处置:发生超范围分包、将主体保洁清洗工作分包、分包给大中型企业、无资质分包、私自分包、分包单位再次分包、借劳务派遣/劳务外包名义变相转包等情形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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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条款号**.*.*”
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下列第*至*项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竞标无效处理;其他如有请提供】:
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下列第*至*项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竞标无效处理;其他如有请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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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条款号**.*.*”
无
增加:
“*.拟分包情况表(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后续各项序号依次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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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
无
增加:
拟分包情况表(格式),具体详见公告附件。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相关条款作相应变更,其余不变。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柳州市鱼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广西柳州市鱼峰区柳石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亦横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柳州市东环大道***号翡翠龙庭**栋***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铸辉、蒋婷婷、刘功强
电 话:************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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