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2026-10-10 00:00:00
****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意向公开(*****************)(第*、*、*包)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现将我单位的****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需求概况:
(一)供货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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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 |
内容 |
预算(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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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 |
禽肉、畜肉、水产品、冰鲜冻货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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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 |
蔬菜、水果、豆制品、鸡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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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 |
干货、调料、预包装等 |
*** |
甲方所需副食品,包括但不限于:肉类(猪、牛、羊、鸡、鸭等鲜品)、水产(鱼类、贝类等)、蔬菜、水果、干货、调料等。
(二)服务时间、地点、方式
*.服务时间:*年。
*.服务地点:山东省济宁市嘉祥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方式:每日配送,从签订合同起一年,合同期内每季度对供应商进行履约考核评定,累计*次满意率低于**%的供应商,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
*.履约保证金:按照分包明确的各包预测一年采购金额的*%收取。
(三)质量标准
畜禽肉类需满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 *********)的要求、蔬菜水果类需满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及(** ****.******)的要求、水产品需满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 *********)的要求。
预包装的必须标明生产厂家、制造者及经营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生产(或分装、包装)日期、产品标准号、保质期或保存期,要求生产日期新鲜(有保质期的副食品剩余有效期在三分之一以上)。
项目具体详细详见附件*。
四、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意见和建议,或者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意向公开反馈表》(附件*)采取专人送达、邮寄、邮箱等方式递交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是否采纳不影响参与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五、公示期限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六、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
联系人:张助理
联系方式:***********
邮箱:***********@***.***
采购单位: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