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精神中心康复设备项目更正公告
2026-10-10
安徽/芜湖 变更澄清
民政精神中心康复设备项目更正公告
安徽/芜湖-2026-10-10 00: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民政精神中心康复设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及评分规则

*.*技术部分

评审内容

分值

评审标准

重要技术参数

** 分

根据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重要参数(标记“◆”的技术参数)的偏离情况进行评分。

各项性能指标均有证明材料且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满分;证明材料显示与招标文件要求有非实质性负偏离的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有一项扣* 分,共*项,共** 分。(同一项参数不重复扣分)

证明材料: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材料。若招标文件未明确要求何种证明材料,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产品制造工艺

*分

根据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工艺情况,包括生产过程控制、生产工艺的情况,制造装备的配备等内容进行评分。

(*)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原材料、半成品材质、生产技术准备,零件加工,产品装配以及检验等工艺流程制度控制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分;

(*)投标产品制造原材料、半成品材质、生产技术准备,零件加工,产品装配以及检验等工艺流程制度控制完整详细,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 *分;

(*)投标产品制造原材料、半成品材质、生产技术准备,零件加工,产品装配以及检验等工艺流程制度有一定内容,但内容需进一步完善的,得 * 分;

(*)未提供或存在明显缺陷的,得 * 分。

修改为:

评审内容

分值

评审标准

重要技术参数

*分

根据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重要参数(标记“◆”的技术参数)的偏离情况进行评分。

各项性能指标均有证明材料且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满分;证明材料显示与招标文件要求有非实质性负偏离的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有一项扣* 分,共*项,共* 分。(同一项参数不重复扣分)

证明材料: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材料。若招标文件未明确要求何种证明材料,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产品制造工艺

*分

根据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工艺情况,包括生产过程控制、生产工艺的情况,制造装备的配备等内容进行评分。

(*)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原材料、半成品材质、生产技术准备,零件加工,产品装配以及检验等工艺流程制度控制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分;

(*)投标产品制造原材料、半成品材质、生产技术准备,零件加工,产品装配以及检验等工艺流程制度控制完整详细,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 *分;

(*)投标产品制造原材料、半成品材质、生产技术准备,零件加工,产品装配以及检验等工艺流程制度有一定内容,但内容需进一步完善的,得 * 分;

(*)未提供或存在明显缺陷的,得 * 分。

*、原采购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修改为: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项目原定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现修改为:****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重新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第二社会福利院     

地址:芜湖市南陵县烟墩镇烟墩村马场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苏柏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官陡街道瑞祥路**号皖江财富广场**座****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健、许春娜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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