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石财采投〔2026〕43号)
2026-10-10
河北/石家庄 质疑投诉
石家庄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石财采投〔2026〕43号)
河北/石家庄-2026-10-10 00:00:00
石家庄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石财采投〔****〕**号)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石家庄市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工作公共服务支撑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北开拓数字创意发展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体育北大街**号中房元泰广场*单元***
被投诉人:河北中赀科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号翰林观天下**号楼****室
被投诉人:石家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号
相关供应商:河北中智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方村镇美景街与贾商路交叉口中国联通大楼*楼**室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于****年*月**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开招标公告;****年*月**日开标;****年*月*日发布变更公告,一标段变更中标供应商为河北中智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标供应商);****年*月*日投诉人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起质疑,****年*月**日采购代理机构答复质疑,不支持质疑事项;本机关于****年*月**日收到补正后的投诉书,经审查后受理并通知项目暂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七条规定,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项,需要查验、鉴定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
投诉事项*.变更后的中标供应商河北中智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不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法定资格条件。 投诉事项*.河北中智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不具备本项目的履约能力,不符合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的承接条件。 投诉事项*.河北中智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石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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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机关名称: 石家庄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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