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妇幼保健院保洁服务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10-10
河北/唐山 质疑投诉
唐山市妇幼保健院保洁服务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河北/唐山-2026-10-10 00:00:00
唐山市妇幼保健院保洁服务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保洁服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唐山至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唐山市丰南区光明大街**号
被投诉人:唐山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唐山市路南区和泰道*号
被投诉人: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唐山市路北区学院北路****号
相关供应商:唐山兴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丰源道(原果园乡种子站三门市部)****号
四、基本情况
唐山市妇幼保健院“保洁服务”(双盲评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于****年*月**日在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开标时间为****年*月**日。经评审,评标委员会确定唐山兴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中标人,中标公告于****年*月**日在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投诉人于****年*月**日向被投诉人唐山市妇幼保健院提出质疑,被投诉人于****年*月*日作出答复。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年*月**日向投诉人发出了《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补正通知书》。****年*月**日,本机关收到投诉人补正后的投诉书,经审查后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为:被投诉人唐山市妇幼保健院作出的质疑答复违法,案涉中标供应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年报单位参保人数为*,无任何职工社保缴纳记录,投标时提交的《依法缴纳社保资金承诺函》属于虚假材料,不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法定资格条件,中标结果应认定无效;采购人仅以“承诺制”为由不予核查、驳回质疑。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唐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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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机关名称: 唐山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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