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营口-2026-10-10 00:00:00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大石桥市地籍管理系统及地籍成果汇交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四、项目名称:大石桥市地籍管理系统及地籍成果汇交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大石桥市自然资源局本级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大石桥市哈大中路**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南京超图国信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集慧路**号联创科技大厦**、**层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大石桥市地籍管理系统及地籍成果汇交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利用当前先进的网络技术和计算机技术,建设满足大石桥市地籍管理系统项目要求的系统,提升自然资源部门在自然资源管理中利民利企服务水平,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地籍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 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快编制地籍图的通知》(自然资办函〔****〕**** 号)、《关于加快地籍成果入库汇交工作的函》(自然资登记函〔****〕** 号)及《辽宁省自然资源厅转发关于加快地籍成果入库汇交工作的函》(辽自然资登记函〔****〕** 号)等文件要求,健全地籍调查工作机制,规范开展地籍调查,加快建设地籍数据库并编制地籍图,强化地籍数据共享应用和动态更新,支撑确权登记、服务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并指出在****年底前,各市及沈抚示范区要研究制定工作机制,形成工作方案,确定本地地籍数据库建设模式和先行示范试点县区。全省所有县区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国有建设用地地籍图编制工作。截止****年底,市本级及沈抚示范区、先行示范试点县区地籍调查工作机制和地籍数据库建设应基本建成;其他县区地籍数据库建设工作应全面开展。全省所有县区实现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图应全覆盖并逐级汇交。****年底前,全省所有县区要建成较为完善的地籍调查工作机制和较为完整的地籍数据库,实现地籍调查数据成果常态化更新应用。全省所有县区实现国有建设用地地籍图全覆盖并逐级汇交。截止****年底,全省所有县区地籍调查数据成果和地籍图需实现省级统一归集和管理应用。 为全面提升自然资源治理能力,加强地籍数据应用与管理,结合国家和辽宁省、营口市地籍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大石桥市拟开展地籍管理系统建设及地籍成果汇交工作,为大石桥市构建涵盖数据管理、应用支撑、数据共享等核心业务价值的地籍调查规范化管理新模式。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元
合同金额:*,***,***.**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