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河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10-10
河南/平顶山 质疑投诉
湛河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河南/平顶山-2026-10-10 00:00:00
河南/平顶山-2026-10-10 00:00:00
湛河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机构:湛河区财政局
发布日期:********** **:**
访问次数:***
(****年第*号)
一、项目编号:平湛采招标********
二、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湛河区教育体育局心理咨询室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年*月**日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郑州科莱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产业开发区冬青街**号*****号
被投诉人*:平顶山市湛河区教育体育局
地址:平顶山市光明路中段启蒙路交叉口
被投诉人*:河南易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未来路中段中梁鹰城壹号院
五、基本情况
*、江苏润晨科教设备有限公司、沭阳县格慧科教设备有限公司、合肥市新晨心理咨询有限公司三家供应商投标报价呈规律性梯度差异,涉嫌恶意串通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尽法定审慎评审义务,未核查串标线索;对存在政府采购弄虚作假失信前科的中标供应商未重点复核,直接通过符合性审查,评审履职严重缺位。
*、评标委员会对本国产品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审查流于形式,仅采信中标人单方自我声明,在无成本核算佐证材料的情况下违规给予**%报价扣除,直接改变价格分计算基数;招标文件★星号强制性废标条款未逐项核验证书、检测报告,符合性审查程序违法。
*、综合评分环节存在评委畸高畸低、倾向性打分重大嫌疑;采购人、代理机构未向未中标供应商完整告知各评审细项得分明细,侵害投诉人法定知情权;投诉人完整响应招标文件全部要求却未成为中标候选人,评审结果公正性存疑。
*、中标结果公示信息披露不完整,未同步公示中标人对应★强制条款关键证书检测报告,利害关系人无法核验中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情况。
六、处理结果及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处理决定如下: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湛河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湛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湛河区财政局
****年**月**日
一、项目编号:平湛采招标********
二、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湛河区教育体育局心理咨询室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年*月**日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郑州科莱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产业开发区冬青街**号*****号
被投诉人*:平顶山市湛河区教育体育局
地址:平顶山市光明路中段启蒙路交叉口
被投诉人*:河南易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未来路中段中梁鹰城壹号院
五、基本情况
*、江苏润晨科教设备有限公司、沭阳县格慧科教设备有限公司、合肥市新晨心理咨询有限公司三家供应商投标报价呈规律性梯度差异,涉嫌恶意串通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尽法定审慎评审义务,未核查串标线索;对存在政府采购弄虚作假失信前科的中标供应商未重点复核,直接通过符合性审查,评审履职严重缺位。
*、评标委员会对本国产品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审查流于形式,仅采信中标人单方自我声明,在无成本核算佐证材料的情况下违规给予**%报价扣除,直接改变价格分计算基数;招标文件★星号强制性废标条款未逐项核验证书、检测报告,符合性审查程序违法。
*、综合评分环节存在评委畸高畸低、倾向性打分重大嫌疑;采购人、代理机构未向未中标供应商完整告知各评审细项得分明细,侵害投诉人法定知情权;投诉人完整响应招标文件全部要求却未成为中标候选人,评审结果公正性存疑。
*、中标结果公示信息披露不完整,未同步公示中标人对应★强制条款关键证书检测报告,利害关系人无法核验中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情况。
六、处理结果及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处理决定如下: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湛河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湛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湛河区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