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电子信息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合同及履行公示
2026-10-10
广东/清远 中标结果
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电子信息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合同及履行公示
广东/清远-2026-10-10 00:00:00

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电子信息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告*正常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电子信息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示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电子信息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电子信息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性质正常文件发布人清远高新区高达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

合同信息

合同名称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电子信息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备案
招标人名称清远高新区高达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中标人名称(主)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成)广东建筑艺术设计院有限公司;(成)清远市高新建设有限公司中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合同签订人或其委托人全称清远高新区高达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合同金额*********.*
合同单位(甲方)清远高新区高达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合同单位(主)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成)广东建筑艺术设计院有限公司;(成)清远市高新建设有限公司
合同期限(年)/合同签署时间**********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验收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执行。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符合合同要求为止,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验收标准的,发包人应承担由于承包人返工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
合同主要内容
按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建设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设计内容和施工、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在本项目经审定的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基础上,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并在施工图经过审查合格后,开展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的工程总承包,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结(决)算、审计等工作。
其他内容无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