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2026-10-10 00:00:00
鸳鸯桥村新建商服综合体项目(一期)勘察及设计资格预审公告
本招标项目尚湖镇鸳鸯桥村新建商服综合体项目(一期)(项目名称)已由常熟市数据局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常数据投备〔****〕****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熟市尚湖镇鸳鸯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单位),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常熟市尚湖镇鸳鸯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金正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鸳鸯桥村新建商服综合体项目(一期)勘察及设计(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常熟市尚湖镇沙洞公路****号。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平方米(以最终红线面积为准),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其中含地下约***平方米)。使用功能包括商业用房、菜市场、宴会厅等。项目建安费总计约****万元。具体以实际施工图纸为准。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工期 (日历天) |
* | 鸳鸯桥村新建商服综合体项目(一期)勘察及设计 |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勘察(初勘至详勘)、现场指导与监督以及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现场后续服务等 | ** | ** |
*.*其他:
*.*.*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勘察(初勘至详勘)、方案设计、方案报审、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的细化工作、施工图设计以及设计成果审查论证、现场指导与监督以及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现场后续配套服务等,并按照有关要求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等。专项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建筑及配套设施方案与施工图设计(含建筑、结构、水电、通风、暖通、基坑围护、消防、智能化、公区装饰、门窗、幕墙、设备等);绿化景观(含景观照明、景观水)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室外配套(含场地、道路及综合管线)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建筑亮化、供配电、绿建、海绵城市设计等,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等成果文件。各项设计均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规范和规定。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企业未处于财产被冻结,导致不具备履行本次招标项目能力的;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科研力量、财务能力、人力资源和良好信誉;
*.*申请人近*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年的;
*.*申请人资质类别及等级
(*)企业必须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
*.*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资格:
(*)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年的;
(*)申请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
*.*投标人办理投标等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住建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联合体每一成员的资格(资质)条件均须具有公告要求的一项及以上资质,并附共同投标协议;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项的规定。
*.**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项规定的情形。
*.**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②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北京时间)为:****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北京时间)为:****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申请人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
本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常熟分中心
*.*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若有答疑,以资审答疑文件为准)为****年**月**日**时**分。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是指用投标工具制作后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分中心”平台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
*.*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若有答疑,以招标文件答疑文件为准):****年**月**日**时**分。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超过*家(含本数)则全部入围,不足*家(不含本数)的重新招标。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 □否
*.*企业可以使用**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二期招投标人入口*交易乙方”进行文件下载,在[招标公告*工程]页面上搜索项目,该项目[文件下载*交易文件下载]页面上下载招标文件,了解本工程招标信息。
*.*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企业应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请各投标单位注意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分中心网的通知公告《关于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切换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请各投标单位及时进行注册及信息管理,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注册省统一主体信息库前,投标人应先办理介质**(介质**包括江苏数科**(原国信**)或****,持这两种介质**的单位无需重新办理),具体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常熟市分中心“通知公告”栏中关于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切换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
*.*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锁,咨询电话:*************(****)、*************(江苏数科**(原国信**))。
*.*中标后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设计人员不得随意变动。
*.*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号)文件。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提供投标保证金。
*.**友情提示:
(*)请各投标单位注意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市分中心网的通知公告《关于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驱动、招投标工具更新升级的通知》。
(*)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请各申请人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分中心的下载中心下载《常熟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本项目通过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二期)平台进行业务流程,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常熟分中心中关于“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二期)试运行通知”。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平方米(以最终红线面积为准),拟建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其中含地下约***平方米),单体面积约****平方米。使用功能包括商业用房、菜市场、宴会厅等。最高高度不超**米。最大跨度约**米。最终建设规模以施工图为准。
工程设计规模为中型。
*.**若投标单位对本工程有异议或投诉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需根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号]进行异议或投诉;依法非必须招标的工程需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部委令第**号)进行异议或投诉。投标单位可采用书面形式提出异议或投诉,也可按招标文件附件中的流程在“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进行异议或投诉。
**.联系方式
招标人:常熟市尚湖镇鸳鸯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常熟市尚湖镇
联系人:孙瑜
电话:*************
地址:常熟市达海路**号
联系人:俞静、顾晓东
项目负责人:李军
电话:*************
监管单位:常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管电话:*************
本公告发布日期为:****年**月*日*****年**月**日
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标准 | |
*.* | 初 步 审 查 标 准 |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如有) | |||
*.* | 详细审查标准 |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项规定。 | |
备注: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按资格预审文件中格式要求签字盖章,否则视为资格预审不符合。 (*)投标工具中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可能存在不同,请资格预审申请人根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自行修改。 |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 | |||||
初步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资格预审时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联合体投标人 | 与资格预审时一致; |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与资格预审时一致; | ||||
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 | ||||
*.*.*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勘察设计服务期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报价 | 无下列情形: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勘察设计费最高限价**.**万元。 | ||||
其他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评分项目 | 分值 (分) | 评分标准 | 得分 | |
*.*.* | 商务分评分标准(**分) | 企业信用 | * | 根据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最新苏州市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考评得分(建筑工程)进行比例折算,信用得分=企业信用考评得分**%。考评得分为***分的,信用分得满分*分,未参加考评的按*类基准分(**分)处理。 苏州市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考评应依据有效年度的考评结果。外地企业在苏分公司或分院的考评结果即为其持证总公司或总院的在苏考评结果,评标时应予以认可。 | |
投标价格 | * |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方式: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 准价=*×*,*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或代理机构随机抽取确定,*值的取值范围为**%****%,每*.*%一档。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最高投标限价为*,则:评标基准价=*×**+*×**。**=****,**的取值范围为**%,**%,**%,**%,**%;**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或代理机构随机抽取确定。 *.计算算术平均值*时,若*≤有效投标文件<**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家,应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中方法一、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扣*.*分,每高*%扣*.*分;偏离不足*%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项目组成员 | * | *.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的得*分,具有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分。 *.项目负责人获评市级及以上设计人才的得*分。 *.建、结、水、电、暖专业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资格且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有一个得*.*分,最高得*分。 *.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在投标单位时主持过一项类似工程项目业绩的得基本分*.*分,主持过二项及以上的,加*.*分,最高得*分。(注:近五年指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五年内,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工程项目指承担过****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在投标单位时主持过的类似工程项目获得过建设系统设区市级优秀工程设计奖项的得*.*分,获得建设系统省级及以上优秀工程设计奖项的得*分,最高得*分。(同一项目按最高奖项等级计分,不重复计分;近五年指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五年内,时间以奖状或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上注明的日期为准,类似工程项目指承担过****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上述业绩或奖项以联合体牵头人的业绩或奖项为准。 | |||
服务承诺 | * | 投标人提供《勘察设计项目组人员到位承诺书》(范本格式)的得*分。 | |||
*.*.* | 技术分评分标准(**分) | 规划设计指标符合度 | * | 符合容积率、绿地率等规划要求,满分。每违反一条扣*分,扣完为止。 | |
* | 符合标书提出的其他指标要求,每违反一条扣*分,扣完为止。 | ||||
建筑构思与创意 | ** | 构思严谨、创意新颖 | |||
* | 建筑空间处理合理 | ||||
* | 建筑与周边及城市设计协调,功能布局合理 | ||||
* | 建筑对低碳、环保、绿色建筑有设想 | ||||
总体布局 | * | 布局合理,合理利用土地 | |||
* | 与周边环境协调景观美化程度 | ||||
* | 满足交通流线、人车组织体系及出入口要求 | ||||
平面布局及功能配置 | * | 符合拟定使用要求(参照设计方案需求书) | |||
* | 功能分区明确 | ||||
* | 满足日照间距要求 | ||||
技术可行性和合理性 | * | 结构、机电设计与建筑是否符合性强 | |||
* | 消防、环境、节能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规范要求 | ||||
* | 总造价是否满足标书要求 | ||||
工程勘察纲要 | * | 勘察大纲是否科学、合理、完整 | |||
* | 勘察的目的是否明确,执行的标准、规范是否明确 | ||||
* | 拟投入的设备、仪器能满足本工程的需要 | ||||
* | 工程勘察进度控制 | ||||
* | 安全文明施工控制及服务承诺 | ||||
*.*.* | 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 | 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按苏州市住建局文件规定执行。 | |||
定标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
*.* | 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 *、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成员数量为*人,招标人单位人员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参加定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担任定标委员会负责人,招标人建立的定标成员库人数应不少于定标委员会人数的*倍。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招标人单位包括建设单位、代建单位、集中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不包括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应为上述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以上经营管理或工程技术经济人员。人员不足的,招标人可以从上下级单位中选取符合条件的人员参与。定标委员会成员也可由县级市(区)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委员会人员组成。 *、招标人应当建立监督小组对招标投标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督。有权就定标委员会违反定标规则的行为进行质询,但不得就定标涉及的实质内容发表意见或者参与定标。 *、定标委员会成员、监督小组成员与中标候选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应当回避的具体情形: (*)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定标公正评审的。 *、招标人应当对定标过程进行记录,定标报告、定标委员会名单等资料应当一并存档备查。 | |||
*.* | 定标方法 | 票决法。 | |||
*.* | 定标因素 | (*)报价因素; (*)拟派团队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状况、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苏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最新发布的信用综合评价结果; (*)设计方案。 | |||
*.* | 定标方案 | 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和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审比较后,对每一项定标因素做出评价,综合权衡后记名投票,并对推荐中标人给出相应理由,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由定标委员会对得票相同的单位进行再次票决确定排名。 (*)报价因素 如所有投标报价与算术平均值的偏差率在***%~**%(不含本数)范围内,不进行价格竞争。如有一家及以上投标报价与算术平均值的偏差率在***%~**%范围外,按有效报价最低为最优,次低为次优,以此类推(投标报价相同的,评价等次按相同等次计取)。 (*)拟派团队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状况、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①根据拟派团队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状况进行比较,确定优劣。拟派团队人员具有国家注册资格且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人及以上的为最优,***人的为次优,*人及以下的为第三优。 ②按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时完成的类似工程进行比较,承担过****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设计项目的为最优,****平方米以下(不含)公共建筑工程设计项目的为次优。 注: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指标:在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五年内(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设计项目。 (*)苏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最新发布的信用综合评价结果 根据中标候选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最新苏州市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考评结果(建筑工程企业)进行比较,按得分在***分~**分(含)的为最优,**分(不含)~**分(含)为次优,以此类推。外地企业在苏分公司或分院的考评结果即为其持证总公司或总院的在苏考评结果,评标时应予以认可。 (*)设计方案 定标委员会根据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方案对“本项目认识、理解及总体把握等”评审要点进行比较,作出评价。方案整体内容详尽的为最优,方案整体内容较详尽的为次优,方案整体内容一般详尽的为第三优,以此类推。 | |||
*.* | 拟中标人 | 拟中标人数量为 * 名。 | |||
*.* | 定标规则 | 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和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审比较后,对每一项定标因素做出评价,综合权衡后记名投票,并对推荐中标人给出相应理由,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由定标委员会对得票相同的单位进行再次票决确定排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