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西南-2026-10-10 00:00:00
为规范我县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促创业稳就业作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我县拟通过竞争性综合评分方式择优确定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内容
通过竞争性综合评分方式择优确定*家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承办贞丰县本级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服务期限为*年(****—****年),具体以签订协议为准。
二、申报对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申报对象应当是在贞丰县行政区域内注册并依法设立总行、分行或支行,在本县内设有营业网点*年以上,具备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完善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具有《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等的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有与创业担保贷款业务相匹配的信贷规模保障和风险承受能力;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自愿遵守国家、省、州、县各级创业担保贷款规定,向符合条件的借款人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做好贷款、贴息及基金运营等各项业务管理,并接受相关部门监督检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材料
*.填写《贞丰县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报名表》(加盖公章);
*.提供有效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金融许可证》副本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提供近三年度(****—****年)财务报告(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的承诺,附网页查询截图(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提供材料真实性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以上材料提交纸质资料密封装订成册(带目录、页码、骑缝章),档案封面上标明“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择优选取”字样,备注金融机构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在封口处加盖机构公章,在报名时间内送至指定地点。申请材料须现场报送,不接受快递送达,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四、择优程序
*.资格审查。由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建至少*名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小组,对各参选银行提交的申报材料开展资格审查,对竞争性综合评分资格条件逐项核验。重点核查资质证照、信用情况、申报材料完整性和有效性。资格审查小组仅开展准入资格审查,不开展综合业绩打分。审查完成后形成《资格审核情况表》,经小组成员签字、就业局局长复核、人社局分管领导审阅。资格审查贯穿评选全过程,在评审、公示任一环节发现参选银行材料造假、不满足准入条件的,可取消其参选或入选资格。
*.组织评审,综合评分。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妇联、退役军人事务局等相关人员组成评审小组,评审小组共*人。本次评审采取封闭式书面综合评分评审模式,不设置银行现场答辩、不允许参评银行人员进入评审现场旁听。评审小组从经营规模与盈利能力、网点覆盖与综合能力、资金保障与业绩、实施方案质量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按最终得分从高到低排出名次,根据评审成绩依次选出前*名为合作经办银行。若参评银行综合平均分相同,依次比较营业网点覆盖得分、历史投放业绩得分、创业担保贷款实施方案得分,以单项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如以上三项得分均一致,由评审小组集体商议确定排序。
*.公示确定。对拟确定经办银行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个工作日,公布异议受理渠道;收到异议的,组织核查并留存核查记录。
*.确定及签约。公示无异议后,正式与确定合作经办银行签订创业担保贷款合作协议,明确双方权责、业务指标、贴息流程、风险管控、考核退出机制。
五、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报名地点:贞丰县增收驿站(贞丰县丰茂街道锦绣南城*栋*楼)
联系人:卢廷兴
联系电话:************
附件:《贞丰县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报名表》
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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