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志(2001-2025)》城市管理领域相关分志编修服务项目内部比选公告
2026-10-09
广东/广州 招标采购
《广州市志(2001-2025)》城市管理领域相关分志编修服务项目内部比选公告
广东/广州-2026-10-09 00:00:00
《广州市志(*********)》城市管理领域相关分志编修服务项目内部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 信息来源: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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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广州市志(*********)》城市管理领域相关分志编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内部比选。

  中选供应商数量:*家。

  预算金额:总预算人民币***,***元(大写:壹拾玖万元整),第一年合同金额***,***元(大写:壹拾万元整)。

  项目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两年半,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合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第二年、第三年合同是否续签由采购人视当年年度采购预算批复情况,并结合前一合同周期履约及整体工作推进情况而定。

  服务内容:编修《广州市志·城市管理志(*********)》,以及《广州市志(*********)》编修分工中涉及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其他*部分志的相关内容(详见附件)。

  二、报价要求

  本项目为总价包干项目,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报价已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力成本、设备成本、利润、税金、交通、售后服务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同时因省、市等上级政策变化而引起的调整、修改工作由成交供应商按要求完成,不另行收费。采购人将不予支付除比选文件及合同约定的由采购人承担的风险因素之外的任何补偿。供应商的报价须以人民币为单位。

  三、验收标准

  (一)项目交付成果为相关成果文字资料。

  (二)文字差错率符合地方志编纂规范,纪年、计量单位、统计数据统一合规。

  (三)全部配图来源可查、标注要素完整、画面清晰。

  (四)交付成果符合市地方志办要求,通过甲方验收。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署生效并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等额有效发票后*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办理支付手续,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投标人;(请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页面打印件)。

  六、其他

  (一)本项目严禁转包和分包。

  (二)有意向的单位请将申请文件(盖公章)于****年**月**日前发送至我单位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联系人:韩女士;联系电话:************。

  (三)如未中标,不另行通知。


  附件:《广州市志(*********)》城市管理领域相关分志编修服务项目基本规范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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