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北-2026-10-09 00:00:00
安徽金岩高岭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原矿智能分选系统改造项目之新建块料大棚及室外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金岩高岭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原矿智能分选系统改造项目之新建块料大棚及室外工程(招标编号:**************)进行招标。本项目于 ****年**月*日**时**分,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审)结果
*、项目名称:安徽金岩高岭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原矿智能分选系统改造项目之新建块料大棚及室外工程
*、招标编号:**************
第一中标候选人:淮北锦鸿利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淮北正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上同步发布。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应急客服电话:*************(接听时间:*:*****:**,**:*****:**,节假日除外。异议人应优先拨打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在中标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交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的异议函及授权委托书,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安徽金岩高岭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号
****年**月*日
关于安徽金岩高岭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原矿智能分选系统改造项目之新建块料大棚及室外工程澄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安徽金岩高岭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原矿智能分选系统改造项目之新建块料大棚及室外工程(招标编号:**************)项目变更内容如下:
*、工程量清单****.软件版和工程量清单*****版详见附件,请投标人按此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请潜在投标人重新下载*****格式的澄清文件,并在优质采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智能交易系统适配版)重新导入*****格式的文件进行操作。
*、本项目图纸详见附件。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变更为****年**月*日**时**分.
安徽金岩高岭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